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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办法(试行)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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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工改办[2020] 1 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 "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9] 1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 43 号)、《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 行) 内工改办[2020] 4号》要求,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 查制度改革工作的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认真执行. 

    

附件: 《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改革 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鄂尔多斯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颌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 12日 

 
   

附件    

    

  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 度改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内政字(2019〕 43号) 、《关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内工改办(2020) 4  号》精神,为深化鄂尔多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 下简称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  

  度改革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 

  "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 设生命线的理念,突出施工图审查对工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 人防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把关作用,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和勘察设  计企业的主体责任,以及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 技术人员的终身责任,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提高审批效率。 

        二、具体措施 

  (一) 分类进行施工图审查.同时满足单体建筑面积小于 2000平方米、建筑安装费用小于400万元、总高度小于12米、 单层高度小于6米且不超过二层的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物(中小 学校舍、幼儿园、病房楼、养老建筑除外) ,可以不进行施工 图审查。 

  (二) 分部进行施工图审查,简化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理环 节。建设单位在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机 构开具的受理回执后,可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先行审查地基与 基础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3日内审查完 毕并出具审查报告,其余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 并出具审查报告。取消施工图审查机构受理环节中需提供的相 关行政审批许可手续,建设单位提出先行审查要求即可受理. 

  (三) 实行施工许可容缺办理.,工程取得国土、规划手续 ,允许建设单位取得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后,确 保地基与基础施工质量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容缺办理施工许可 手续.待拿到全部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后,方可进行基础施 工。 

  (四) 实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 在容缺办理施工许 可手续后、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签订《承诺书》,重点对施 工图设计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施工图修改 和回复符合各项规定、取得图纸审查合格书前不违规进行底板 及以上施工等具体事项和内容作出明确承诺.未履行承诺的, 责令停工整改并补办施工许可手续,该建设单位的其他项目不 再允许进行勘察设计质量告知承诺。 

  (五) 加强信息化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推行施工图数字 化报送、审查和监督,所有工程均实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无纸化 申报、电子签章以及数字化交付、使用和存档,提高审查效率 和服务水平。 

  (六)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纳入事中事后监管. 取消开工前单独办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纳入事 中事后监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留存该事项要件以备抽查。 

  (七) 强化事后监督检查.该办法试行期间,市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实行容缺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全面检 .试行期后,视勘察设计质量抽查情况逐步调整抽查比例,  对于设计质量高、抽查情况好并且信用良好的建设单位或勘察 设计单位,可以减少抽查次数或免于抽查.检查中发现违反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严厉处罚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 

  (八) 完善信用监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 事后检查情况,建立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将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并向社会公开 ,构建 "一处失信 ,处 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九) 完善施工图审查机构评价制度. 为加强施工图审查 机构监督管理,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和服务,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年对全市范围内执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 行一次监督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 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质量终身责任。建设单位项 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检查合格 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和监理,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违反法律法规 或技术标准的,应当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施工图审查人员对施 工图审查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三、组织实施 

  市、旗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 履行监管责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施工图审查制 度改革工作。要加强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 图审查机构的宣传培训,使其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 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勘察设计单位要切实转变理念、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勘察、设计质量.施 工图审查机构和人员要全面掌握相关政策和数字化审查系统应用,提高综合审查能力和效率. 

  本办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4月1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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