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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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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府发〔2021〕31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44号)要求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抢抓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提档、比重提高、层次提升,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总体目标 

  实施消费升级三年行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跨界融合。实施服务业水平提升三年行动,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一)到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50亿元以上,总量提升到全区前三位。到“十四五”末,增速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二)到202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升到45%以上,第三产业增速超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超过全区第三产业平均增速。到“十四五”末,增速达到全区领先水平。 

  (三)到2023年,物流业增加值达到350亿元,全市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低至15%左右,低于全区水平。到“十四五”末,物流成本低于全国水平,构建立足蒙陕宁、辐射全国、连接欧亚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四)到2023年,网络零售额比2020年翻一番,占全区比重超过10%以上,线上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值超过20%。 

  三、具体任务 

  (一)实施消费升级三年行动,促进生活性服务业提质扩容 

  1.提升商贸服务业水平,扩大传统消费能级 

  (1)促进汽车消费。开展新车促消费工作,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加快小区停车位(场)及充电设施建设。农村牧区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载重量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政策支持。优化汽车管理和服务,引导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转型升级,加快向综合服务站转型。 

  (2)促进家电消费。引导家电企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以旧换新”活动给予财政资金奖补。 

  (3)稳定石油消费。引导成品油流通骨干企业拓宽销售渠道,加大与重大工程项目、物流运输企业建立直供合作关系力度,稳定扩大汽柴油销量。 

  (4)提振餐饮消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完善餐饮服务标准,支持以市场化方式推介优质特色饮食。支持城市核心区和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城区建设特色餐饮街区。 

  到2023年,传统消费进一步稳固,传统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40%以上。(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发展,繁荣文化旅游体育消费 

  (1)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惠民活动,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持续培育文旅消费习惯,激发文旅消费活力。 

  (2)举办周末节假日旅游促进活动,引导群众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等方式游鄂尔多斯。 

  (3)鼓励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利用工会会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到市内各文化旅游场所休闲度假。 

  (4)支持有条件的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延长开放时间,举办文创市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体育培训等夜间文体活动。 

  (5)推动消费者从传统的观赏型向参与体验型体育旅游发展,自觉参与到健身休闲项目中,带动集交通、住宿、餐饮、购物为一体的体育旅游消费链,扩大内需消费。 

  到2023年,文化旅游消费更加繁荣,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力争全市旅游年收入突破600亿元。(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居民消费提质增效 

  (1)搭建消费新场景。推动现有商圈、商业街区改造提升,促进线上线下联动发展。 

  (2)加强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在我市建立知名电商企业区域性仓储分拣中心,将线上消费数据留在我市,纳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系统。 

  (3)支持网络电商注册本地。鼓励大型生产企业、平台服务企业优化组织结构,成立销售公司或供应链公司专业采购销售,建设区域性仓储中心。 

  (4)做好商贸企业跟踪服务工作。重点针对百货零售、石油制品、汽车消费、电子商务等行业企业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解决企业融资、税务、培训、社保、职工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达限企业动态后备库,重点培育扶持纳入后备库的商贸企业,争取相关扶持项目。鼓励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以地域、行业等形式组建联合企业或集团总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到2023年,吸引5家以上大型网络平台在本地注册独立法人公司,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比2020年翻一番。(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生活性服务业载体建设,优化消费环境 

  (1)支持发展夜间经济。支持品牌连锁企业、便利店24小时营业,鼓励核心区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延长营业时间,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不打烊”等晚间促销活动,促进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品牌餐饮、轻奢酒吧等业态发展,培育特色鲜明的新型夜间经济。 

  (2)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将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政府保民生重点工程。 

  (3)推动步行街提升改造,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提升消费人气,扩大消费规模。 

  到2023年,将我市建成国家级一刻钟便民商圈建设试点城市,申建1条以上自治区级商业步行街。(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跨界融合 

  1.推动交通运输业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1)加快重点交通设施项目建设。畅通对外集疏运衔接,提升路网对外通达能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体系。 

  (2)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建设。以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布局承载城市”为抓手,推动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工作。 

  (3)加快构建“多式联运”交通运输体系。积极与天津港、秦皇岛港、曹妃甸港等港口衔接,加快建设“无水港”项目,大力发展多式联运。 

  (4)大力推进对外开放。打造辐射国内外的物流大通道,实现中欧班列双向增长。 

  到2023年,国家物流枢纽项目基本建成并纳入国家物流枢纽联盟,中欧班列实现双向定期开行,年发运50列以上。(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能源局、市商务局、市铁路民航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鄂尔多斯市委员会、鄂尔多斯海关、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能源产业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1)推动煤炭物流发展。依托我市丰富的煤炭资源,在煤炭生产基地和中转基地建设布局一批大型煤炭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实现煤炭资源就地洗选、筛分和集散,提高煤炭的附加值和综合利用率。 

  (2)改进能源交易方式。推进国家级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完善煤炭交易、电子和信息等公共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煤炭金融、保险和期货等延伸服务。 

  (3)培育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加大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引进力度,构建平台企业业态体系。 

  (4)吸引货运车辆回流和新车本地注册,对本地购买并注册新货运车辆给予支持,简化检车、查验等手续。 

  到2023年,构建新型煤炭物流园区5处,引进国内有影响力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5家,货运车辆在我市落户超过10万辆。(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能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铁路民航中心、市商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1)引导大型化工企业主辅分离。加快建设化工产品的物流基础设施,提高专业化水平,确保化工产品生产、存储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性,构建布局合理的化工物流体系。 

  (2)推动冶金建材物流集中发展。在硅铁、铝产业、陶瓷、PVC(聚氯乙烯)等冶金建材生产区建设专业物流仓储、运输、配送中心,促进生产与物流一体化运作。 

  (3)提升生产性物流企业综合服务能力。鼓励物流企业面向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拓展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为汽车制造、显示屏、风机等生产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入厂物流、交付物流、回收物流等精细物流服务,重塑业务流程,建立面向企业用户的一体化智慧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协调发展,进一步降低制造业物流成本。 

  到2023年,形成与工业体系相适应的生产性物流体系。(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业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商贸服务业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1)加快专业市场建设。引进培育商贸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集仓储、货运、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市场,形成商贸产业集群。 

  (2)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发挥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政策优势,大力发展以高附加值保税货物为核心的仓储、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加快推动进境水果、食用水生动物和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开发运营,持续完善综合保税区、航空口岸配套功能区建设,保税物流实现新突破。 

  (3)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完善城乡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在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方面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加快推进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4)推进绿色智慧物流。高水平建设好国家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推广使用新能源配送车辆,积极发展绿色供应链,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推进新型技术和智能化设备应用,发展无人配送等新模式,打造高效的绿色物流体系。 

  到2023年,建设营业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市场10处以上、冷链物流项目100个以上,绿色物流得到普遍推广。(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牧局、鄂尔多斯海关、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金融服务业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金融机构与物流企业对接,充分发挥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服务行业的融资保障功能,增强金融服务业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全力引进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引导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支持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为物流企业融资提供良好的服务。(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1)强化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市级快递枢纽的整体规划建设,实现大型电商物流企业本地建仓,电商快递配送效率明显提升,城市核心区下单“同日送达”,旗人民政府所在地下单“次日送达” 

  (2)加快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引导各大快递物流企业在我市开通全货机航线,以鄂尔多斯机场为集散地,集结周边区域货源,由陆运方式转为由鄂尔多斯机场分拨和中转,实现向华南、华东地区航空快件的快捷输出。 

  (3)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业与相关产业协同发展。建立完善电商快递物流业与先进制造业、商贸业、现代农牧业等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电商物流园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畅通优质产品外销渠道,加强粮食物流和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改善农村牧区物流条件。 

  (4)提升电商快递末端服务能力。推动各旗区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建立末端配送补偿机制,降低农村牧区物流收派成本,积极推进快递进村工作。 

  到2023年,快递业务量由2020年的970万件增加到1500万件以上,“十四五”末实现翻番,年均增长30%以上。(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商务局、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服务业水平提升三年行动,促进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1.改善服务环境。进一步美化三产服务业场所整体环境,做到干净整洁,实行“门前五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市政公用设施、包建筑物容貌、包秩序五项任务。三产服务业场所在服务场所大厅、电梯等显要位置设置禁烟标志,无烟区确保没有吸烟现象。在醒目位置张贴卫生间免费开放标识,确保做到卫生间干净卫生、功能完善、群众满意,展现文明城市、卫生城市良好形象。到2023年,消费环境更加优良,打造品质鄂尔多斯亮丽名片。(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宣传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鄂尔多斯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善服务质量。打造品质之城,提升城市品质等级。注重消费安全,讲究产品质量,餐饮、酒店、商场超市等经营业主必须遵守卫生安全各项标准。餐饮行业倡导光盘行动,反对浪费,积极创新挖掘整理地方名优特菜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改善服务质量。到2023年,引进国内外知名服务品牌20家以上,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改善服务态度。打造品位之城,提升城市品位等级。加强三产服务业企业员工培训和教育。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技能、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引导三产服务企业员工做到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服装整洁、举止得体、用语文明、服务热情、仪容仪表端庄、接待规范、讲普通话,体现良好修养与素质,提供热情、准确、耐心、细致、快捷的人性化服务。到2023年,评选优秀服务企业100家以上、服务之星1000名以上,三产服务业从业人员服务态度显著改善。(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总工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工商业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改善服务信用。打造信用之城,提升城市诚信水平。三产服务领域所有产品实行明码标价,积极倡导文明消费。价格透明公开,诚实守信,不以任何理由哄抬价格,欺骗、坑害消费者。不得利用消费卡、店堂告示、声明、通知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打击各类非法集资等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到2023年,信用体系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全面应用,打造信用之城。(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改善管理水平。打造规范之城,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引导三产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治理行为,严格执行行业标准。遵守三产服务业各项政策、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显要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企业诚信公益广告,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在醒目位置设置消费者服务投诉电话,为消费者提供便利和支持。到2023年,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智能化程度大幅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全国领先。(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月15日—12月15日)。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行业指导、落实责任、整体提升”的要求,比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旗区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并作动员部署。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梳理调研、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2月15日—2023年6月30日)。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以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消费升级行动和服务业水平提升为切入点,寻求工作思路,找准存在问题,根据本旗区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的举措,组织专门工作组深入三产服务从业单位推进此项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责,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各项政策支持,解决制约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夯实巩固阶段(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开展服务业专项行动“回头看”,并将本旗区的“回头看”情况整理汇总形成报告后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将组成由市领导带队、市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工作组,分别于每年度的上半年和下半年检查督导各旗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将通报各旗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统一领导、协调、组织、督导全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专项行动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统筹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各项工作。(市商务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引导资金对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的支持力度,设立1亿元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消费升级、现代物流、服务业品质提升。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注重招大引强。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规模大、业态新、资源集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相关商协会、本地企业和企业家等参与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市商务局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优化现代服务业营商环境,设立现代服务业领域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联审联检,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推动高校院所与现代服务业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为鄂尔多斯现代服务业培养各类人才,强化人才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各项支持政策,切实降低现代服务业的税费及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运行成本,增加服务业发展后劲,使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三年行动工作小组 

             2.鄂尔多斯市现代服务业升级行动支持政策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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