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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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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职转发〔2020〕1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放管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 市政务服务能力,现将近期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重点工 作予以明确,请各旗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认真对照各项任务指标, 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将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按 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持续提升线下政务服务能力 

  一)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1.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局关于持续优化审批服务流 程全面开展“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内政服发〔 2020 49号)要求,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次告知、 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的要求,全面开展“一件事一 次办”改革,202010月底前完成“一件事”事项梳理、流程 改造、系统优化,11月底前完成运行测试。各旗区在年底前确 保至少30“一件事”全面落地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针对 前期梳理的24“一件事”清单,全面开展事项梳理工作。各 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参照前期梳理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 单,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事项梳理工作,适时增加并更新完善, 成熟一批,推广应用一批。 

  2. 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推进实施,将“一件事一次办”涉 及多个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 准、办理时限等进行整合优化,精简合并重复的材料及表格,压 缩办理时限,形成一个办事指南、一张告知单、一张申请表、一 套审批标准、一套申请材料。相关责任部门要配合牵头部门,梳 理事项办理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申请表单、办理流程、办理 时限等要素,整合表单、精简材料、压缩流程,推进办理“一件 ”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集成服务。 

  责任部门: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 全面开展“一证(照)通”改革。在梳理出“一件事” 清单的基础上,对涉及企业准入准营阶段“一件”,参照先进 地区及试点地区“一证(照)通”事项清单,结合我市实际,梳 理出我市首批推行的“一证(照)通”行业清单,按照“一证(照) ”方案要求,全面推开“一证(照)通”改革工作,整合需要 发放的各类证照,核发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加盖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局印章;没有成立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的旗区,加盖 本旗区行政审批专用章。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 旗区人民政府。 

  三) 进一步优化“一窗受理”服务模式 

  1.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 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 2020 4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 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加强人员配置和业务培训,深化审批部 门事项“一窗受理”工作。202012月底前,全市80%以上审 批部门事项实现“一窗受理”。 

  2. 对已经实现“一窗受理”的事项,要全部使用智慧政务云 平台进行业务办理,实时监控部门业务办理动态,卡住两头、管 住中间,推动实现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监察,切实让部门跑代替 办事群众跑。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四) 持续开展专业区域事项“无差别办理”。各专业区域 全面归并整合窗口职能,将本专业区域全部事项纳入“无差别办 ”范围,通过加强专业区域人员培训,变窗口工作人员从受理 单个事项转为受理所有事项,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门、 找一窗、办所有事”。202012月底前,80%以上的专业区域 事项实现“无差别办理”。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 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五) 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 要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标 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鄂政服函〔 202023号)要 求,持续开展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场所设置, 加强设备及人员配置。202012月底前,完成50%的便民服务 中心和便民服务代办点标准化建设任务,202112月底前,完 成剩余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提升线上政务服务水平 

  (一)推动无业务系统事项通过智慧政务云平台办理业务。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在20209月底前完成无业务系统 事项梳理,从10月份开始无业务系统事项无条件进驻智慧政务云平台进行办件,确保业务办理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杜绝 体外循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 输局、市林草局、市民政局、市能源局、市农牧局、市气象局、 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司法局、市卫健委、市 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 进一步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管理。依托全市统一的 网上“中介超市”,完成中介服务事项梳理,督促和引导相关中 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委托的中介服务,必须 通过中介超市来完成,并在预算指标额度内按照中介合同约定支 付中介费用,未通过“中介超市”平台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用,财 政部门不予受理该项服务费用结算。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涉及的中 介服务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引导企业通过中介超市办理中介服务 事项。20209月底前,全面启用网上“中介超市”。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进驻市投资项目“一站式” 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三) 持续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能力。 

  1. 继续推动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高频特色应用接 “蒙速办App202010月底前,每个旗区接入不少于10 项特色应用。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2. 水电气暖的便民服务缴费要尽快接入“蒙速办App, 动对接相关企业,采用人工抄表、智能化改造的方式,尽快推动 水电气暖实现网上缴费。202012月底前,供水、供暖、供气 全部实现网上缴费,并接入政务服务网、“蒙速办App 

  责任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3. 持续加大“蒙速办APP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导本单 位职工和办事群众下载、注册、使用,持续提升“蒙速办App 的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四) 推动自建业务系统对接。持续推动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系统、智慧规划管理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住房公积金系 统等自建系统的对接使用工作。201212月底前,完成市本级 自建业务系统对接使用。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五) 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 

  1. 认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 差评”制度体系。20209月底前,要推动政务服务网、微信 公众号、自助终端、评价器、二维码、短信等评价渠道全覆盖, 确保“一事一次一评”。对未在服务现场作出评价的办事企业和 群众,通过电话邀评、短信提醒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 评价,提升企业和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2. 强化差评整改。对于办事企业和群众的“差”,要按照 "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由业务办理单位在48小时内启动 整改程序,安排专人回访核实,对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立 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对缺乏法定依据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各地各部门要确保“差” 件件有整改、有反馈,差评按期整改率要达到100% 

  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三、 高度重视事项精细化梳理 

  按照自治区统一制定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业务办理项 拆分编制标准,参照呼和浩特市和锡林郭勒盟试点地区经验,扎 实开展实施清单复用、梳理审查要点、申请材料细化分解等工作, 确保事项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标准统一、无差 别受理。复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与市政务服务局和呼和浩 特市相关部门对接反馈。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各项便民利企服务举措落实落地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市通办 

  1. 按照首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包括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核发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社会 保障卡信息变更、社会保障卡注销、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普通护 照签发等政务服务事项,20209月底前,实现“全市通办”, 并向社会公布。市直各主管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主动协调解决 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2. 围绕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 交通等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 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全市通办”事项清单,适时公布。2020 12月底前,要再梳理公布一批“全市通办”事项,事项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本行业事项的30%,以后逐年增加并持续扩大占比。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各旗区要参照市本 级12个部门125项可“容缺受理”事项,完成容缺事项梳理, 制定统一容缺受理承诺书,逐一明确科容缺材料,并在2020 9月底前予以公布,10月份全面启动“容缺受理”。 

  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三) 推进便民服务事项联办。按照办事群众意愿,继续推 动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水电气暖等业务登记、过(立) “一站式”办理,对能够实现线上信息推送的,要推动实现网 上流转。对无法进行线上推送的,由市、旗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中 心将相关信息人工推送到水电气暖相关企业,提供“一站式”服 务。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旗区人民政府 

  四) 加强政银合作。借助银行网点人流密度大、网点覆盖 广、安全性强的特点,首先推进公积金、医保社保等查询类以及审批相对简单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银行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办理。 并逐步扩大事项接入范围,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就近可办”。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五、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改革力度 

  (―)持续压减企业开办时限 

  1. 要结合地区实际,以政府买单、政银合作等方式,为新开 办企业提供包括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章、财务章、法人章,税 控盘、银行账户、社保账户、企业扶持政策等内容的“大礼包” 最大限度节省企业开办成本,压缩开办时限,支持大众创新创业, 优化营商环境。202012月底前,将企业开办压减至1个工作 日以内。 

  2. 要继续推动市场监管、公安、社保、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 享,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将企业登记信息及时推送至公安刻章系 统和税收业务系统。刻章企业在收到推送信息后,2小时内将刻 好的全套印章送至市场监管局窗口 ;税务局在收到推送信息后, 按照申请人的意愿,2小时内为企业办理涉税事宜,包括税控盘、 税种核定及发票申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 各相关单位;各旗区人民政府 

  (二) 持续加大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力度 

  1.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 知》(国办发〔20198号)要求,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 进行全面优化,重点解决好职能整合不到位、数据共享不到位、 办理环节多、流程不清晰、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2. 严格按照“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站式’服务要求”, 全面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排查,精准 制定办事指南和一次性告知单,严格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2020 12月底前,要推动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5个工作 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各旗区人 民政府 

  三)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审批“一站式”服务模式 

  1. 市、旗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要进一步优化审 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材料、时限,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2. 市、旗区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所有涉审事项、 人员全部无条件进驻中心,实行统一管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进驻市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推进“互联+监管”。所有没有自建监管业务 系统,未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及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中 录入监管行为信息的,全部在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报 监管行为数据。要进一步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确保常态化、全覆盖、跨部门开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 

  附件:1.首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 

               2. 首批“一证(照)通”行业清单 

               3. 首批“全市通办”事项清单 

               4. 市本级首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鄂尔多斯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0年9月15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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