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专题>优化营商环境>鄂尔多斯市扩大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创新

产业扶持+

科技创新+

便民利企+

民生保障+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8 16:58

字号:

  打印

鄂科发〔2021〕27号 

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现将《鄂尔多斯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2179 

    

  鄂尔多斯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鄂尔多斯市关于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 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161号)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机制,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培育服务体系,加大创新激励和政策引导力度,加强企业创新精准化服务,营造利于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壮大的全成长周期创新生态,形成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科技型中小企业遍地开花、高新技术企业量质齐升的蓬勃发展局面。到“十四五”末力争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00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70家,其中年收入超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业总产值实现2000亿元,为创新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为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重点任务 

  加强科技型企业源头培育 

  1.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信息库。各旗区科技部门要加强与税务、统计、知识产权等部门联动,全市有研发活动企业的运行状况研发投入、科研项目、研发人才、知识产权等情况开展常态化摸底调查,建立科技型企业信息库。 

  2.形成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动员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全部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到应评尽评。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在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方面对培育库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分批次开展培育。每年遴选一批基本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形成“储备入库一批、培育成熟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 

  3.加强政策宣贯和申报培育辅导。充分利用媒体、会议、调研等强化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大科技政策培训和申报辅导力度,开展线上线下结合、通俗易懂的专题培训和辅导。针对重点培育企业,旗区和园区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同时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科技创新服务官),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专业辅导和精准服务,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和成功率 

  4.大力开展科技招商引企。紧盯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上下游、左右链,有针对性引进落地科技含量的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认定奖补,对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直接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 

  5.鼓励各类主体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向科技型企业发展或投资创办科技型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通过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参与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建设科技型企业孵育成长载体 

  6.加强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推动全市已认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向专业化、高端化发展把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新注册企业数、专利产出等作为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进一步提升全市各孵化平台载体的综合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引导培育孵化更多优质的科技型企业。对新认定科技创业平台给予奖补并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进一步资助 

  7.提升高新区发展水平。推进鄂尔多斯国家高新区“提质进位”和自治区级高新区“促优培育”,将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支持高新区科技创新的重要内容,发挥高新区作为科技型企业培育和集聚发展的主阵地作用,催生和发展一批高新技术企业。 

  (三)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8.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三清零”行动,引导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对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要求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奖补对无研发投入或研发投入强度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点对点”跟踪服务和激励引导。支持有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将企业研发投入作为科技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倒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9.支持企业建立各类创新平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研发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单独或联合共建国家级高水平研发平台,在政策、项目、人才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10.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和技术需求,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实施各级各类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进转化重大科技成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创新领军企业。 

  11.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营。强化与知识产权部门协同联动,为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服务。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开展专利导航分析,有效指引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方向,形成高价值专利并转化运用。鼓励企业生产和使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产品和优势工业产品。对新获批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贯标企业给予奖补,推动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发展。 

  12.提升企业创新意识。提升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家。组织企业家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创新型企业的先进经验做法,拓宽企业创新发展视野。向企业选派科技创新服务官为企业创新发展把脉问诊,引导企业制定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建立科研人员激励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 

  (四)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创新服务 

  13.帮助企业引育科技人才。为企业搭建高层次科技人才供需平台,拓宽人才引育渠道,精准对接企业科技人才需求。加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和支持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4.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协同创新。聚焦企业技术需求和发展短板,为企业科技合作牵线搭桥,引导和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人才培育等。 

  15.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建设中试熟化、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帮助企业争取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项目,助推企业最新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开展先进技术成果云展览推介、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加强供需精准对接,促进企业技术交易和成果转移转化。 

  16.支持科技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大力发展研究开发、科技咨询、科技金融、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机构,培育技术经纪人、专利代理师等科技服务专业人才,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培训、指导和专业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科技型企业培育遴选和个性化培育服务。 

  (五)降低企业创新成本 

  17.落实涉企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自治区及我市“科技兴蒙”行动有关支持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等各项涉企科技奖补和优惠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8.加强科技金融支撑服务。强化与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协同联动,为企业做好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科技型企业发展战略和服务需求,探索和发展灵活多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和融资模式。鼓励科技型企业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新三板”挂牌上市交易,精准对接市科技创新基金支持方向和企业资金需求,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落实措施 

  建立市、区(园区)上下联动,市直有关部门横向协同的科技型企业培育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健全科技型企业培育考核督促机制,根据旗区发展实际科技型企业培育任务分解到各旗区各旗区市直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提高责任认识,科技型企业培育作为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激励政策,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报道科技型企业成长发展的成功典型案例,提高企业知名度和荣誉感,推广先进发展经验做法,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