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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便民利企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0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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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司发〔2021〕58号                               

各旗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 

  为深入巩固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将为民服务理念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进一步增强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全市司法行政法治建设职能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举措 

  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 

  1.市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领导下,充分履行办公室职责,推动完善依法治组织架构,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组织体系。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切实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把法治考评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推动法治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全过程。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2.全面清理烦扰人民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督促各单位及时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切实落实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认真对依法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梳理,编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鄂尔多斯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安排,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凡是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凡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核查反馈能够有效解决的,探索实施告知承诺制。 

  (三)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 

  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 

  5.有序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需求为导向,精准配置调解力量,坚持应调尽调,依法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场所设置、人员配备、工作制度等,落实工作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服务人民群众中的积极作用。 

  6.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发挥律师专业优势,提升人民群众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便利度。完善仲裁、调解、公证与诉讼的有机衔接制度,不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四)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7.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每年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门培训、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督促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健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研究制定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 

  9.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查处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 

  10.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慢作为、过度执法及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及时纠正。 

  11.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减轻市场主体非经济负担。 

  (五)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12.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 

  13.健全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统筹推进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各项法律服务在实体、网络平台运行,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建立健全多元协同共建、服务质量监管、政策资金保障等公共法律服务运行机制,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全面建成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4.将“互联网+”理念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之中,全面整合线上线下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平台之间业务融合、数据整合、协调联动,让法律服务“飞入寻常百姓家”。 

  15.建立健全司法考试考前、考后服务机制,加大法律人才引进,加强青年法律人才培养,支持法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支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合并重组,打造规模化、专业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培育高端特色专业化律师事务所,鼓励律师事务所拓展开放经济、金融证券、公司并购、知识产权、破产重整、生态保护、电子商务等经济领域以及民生公益领域的非诉业务。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6.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加强与市内各工业园区的协作联络,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将法律服务关口前移,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促进依法办企。 

  17.积极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制定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推进工业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拓展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深入开展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最大限度地化解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矛盾纠纷。 

  18.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与工信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摸清规模以上企业聘请法律顾问情况以及法律需求,现场走访重点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采取发放资料、现场解答、法律体检、法律宣讲等点单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顾问、优质的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优质的仲裁服务、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优质的普法服务、优质的行政执法监督服务、优质的创建法治企业专业化指导,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加大对还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的推介力度。 

  19.对外来用工多的企业进行走访排摸,对需要帮助的企业完善劳动保障、工资支付等制度,指导企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20.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对农牧民、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浓厚氛围。 

  21.将《民法典》作为普法宣传的重点抓紧抓实,围绕加强产权保护,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等主题,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2.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八)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2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进高墙”、“法律知识讲座进军营”等专项活动。 

  24.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工作,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25.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网上申请模式,实现法律援助申请“零跑腿”,让特定群体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及时获得法律帮助,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能力。 

  26.与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接,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专项行动。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大便民利企力度,是司法行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行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司法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抓实干、务实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要把便民利企工作与推进当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机地统筹起来,整合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资源,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各项职能,深入企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围绕便民利企业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努力形成典型经验和长效机制。要积极运用大众媒体和新兴传播方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便民利企工作的成效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信息上报。要把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及时总结、把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汇总、把工作意见和工作建议及时收集并上报市司法局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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