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专题>优化营商环境>鄂尔多斯市扩大招商引资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产业扶持

产业扶持+

科技创新+

便民利企+

民生保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已废止)

发布时间:2022-03-09 20:14

字号:

  打印

 鄂府发〔2019〕104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4〕5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4号)精神适应新形势下我市经济金融发展新需求,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党发〔2019〕5号)政策要求,经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就促进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6〕269号)同时废止。 

  一、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的扶持培育机制 

  (一)健全完善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 

  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符合上市挂牌要求或拥有自主研发、技术领先相对竞争优势的可培育企业不断充实到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对库内企业实行定期辅导、分层管理和动态调整。建立企业上市挂牌重点培育制度,依据企业上市挂牌的要求和标准,重点培育和扶持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辅导备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署上市挂牌辅导协议的企业,优先解决上述企业发展和上市挂牌进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建立企业上市挂牌问题解决机制 

  对重点上市挂牌企业,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包干服务机制,明确企业上市挂牌时间表和路线图,开辟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对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股权和知识产权纠纷、证照补办、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在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依法合规妥善解决。同时各旗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敢于担当,尽职免责。 

  (三)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 

  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重点推动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改制,为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全市股份公司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和股权托管拓宽股权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债转股等融资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 

  二、全面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加大产业和资本市场对接 

  推动建设包括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在内的综合服务平台,举办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路演和投融资专场对接会,引导企业与资本市场精准对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工具。监督评估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推动中介机构为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提供优质优价服务。 

  )强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交流 

  市财政每年安排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交流资金,列入预算,专项用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知识培训及业务对接,通过外派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强资本市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进一步提升政府、企业两支队伍利用资本市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和交流,各旗区每年培训不少于一次。 

  )加大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力度 

  引导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采取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扩大再融资规模。推动煤炭、煤化工、羊绒等重点产业领域的并购重组,延伸优势产业链条,带动产业集群发展。 

  )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 

  加强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机构的沟通对接,充分发挥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协调解决企业发行债券遇到的困难,推动企业扩大发行公司债企业债规模。 

  积极培育发展各类投资基金 

  鼓励各类投资基金等多元化投资主体发展,丰富股权融资市场投资者群体和募资渠道。采取出台扶持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建设集聚平台、简化工商注册手续等手段,吸引各类基金及相关金融人才聚集。推动我市有资金实力的企业投资创建本土基金管理公司和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鼓励各类有风险承受能力的主体开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支持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和产业升级。 

  )进一步推动期货市场发展 

  加强我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深度合作,增强期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充分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功能,推动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加快推进我市相关期货产品交割库和交割品牌的建设,利用期货市场扩大我市煤炭和化工产品的销售市场影响力,促进相关期货产品生产企业稳健发展 

  )利用好资产证券化等直接融资工具 

  支持拥有优质资产、权属明确、可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企业,通过资产证券化筹集资金,积极推动公用事业项目资产证券化,盘活社会存量资产。推动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建立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励机制 

  (一)设立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奖励资金 

  根据企业培育和发展情况,市财政安排一定资金作为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各旗区根据实际,也要相应安排奖励资金。具体如下。 

  1.对在新三板挂牌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实现境外上市和借壳上市,且上市后纳税主体和生产主体在鄂尔多斯市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 

  3.对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孵化板和科创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在深圳、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4.对规模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市统计局、市科学技术局认可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5.对在我市注册、资金托管账户设在我市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且实缴资金达到1亿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实缴资金的0.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6.对获得商品交易所期货品种免检品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 

  (二)积极落实企业改制重组各项优惠政策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和我市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出台的各类优惠政策,形成多方推动的工作合力。 

  1.改制企业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划转时,主要股东、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在改制后不发生改变的,免收交易手续费。 

  2.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个人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3.改制挂牌上市企业在土地和项目立项方面给予优先办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市自然资源局要及时为改制企业办理有关土地使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4.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优先办理项目立项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四、强化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市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调整为市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属市财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长由市长斯琴毕力格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勋担任,成员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税务局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边子珍兼任。同时,市人民政府将建立包干服务制度,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并专题研究解决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落实工作责任 

  各旗区要专门成立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本旗区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将企业股改、孵化、挂牌、上市、直接融资工作纳入旗区年度考核,细化考评细则,提高考核比重。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要加大培训指导力度,不断提高旗区和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能力。市人民政府将统筹调度各旗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工作开展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 

  企业在改制、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业务中,需要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事项的,严格按照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和推动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对在我市落户并且在我市有实际运营机构的股权投资基金,由落户旗区人民政府优先安排高管子女上学事宜。 

    

附件:1.鄂尔多斯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报审核程序 

       2.鄂尔多斯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报表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