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信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及时、直接反映问题”为目标,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鄂尔多斯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现服务结果、过程全公开,着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加强市信访局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务动态、领导接访等内容375条,完成了信息公开目录所要求的内容。
(一)公开内容
我局遵循依法公开、及时准确、注重实效、高效便民的原则,以“创新工作机制、巩固基层基础、强化依法治理、加强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及时更新新闻中心、政务公开、办事服务等模块信息。重点围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信访矛盾隐患排查化解、信访督查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公示和教育宣传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为了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我局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政务信息:
1.通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在线”信息公开栏目(http://xxgk.ordos.gov.cn/)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2.通过市信访局联合接访大厅LED屏公布信息。
3.通过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
4.通过信访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公开信息。
5.通过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宣传资料等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6.通过依申请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项目收费减免的要求,我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目前也没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细致。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