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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尔多斯市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7-09 14:17: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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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标任务 

  以“最多跑一次”总体要求为改革目标,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依托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政务资源,打破部门界限,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统一服务标准,实现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零跑腿”,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标准化、无差别的政务服务。全市审批部门审批事项“一窗受理”率到2020年底达到80%以上,2021年底达到95%以上。 

  工作模式 

  按照“分类审批”的原则,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审批模式。根据实际整合设置投资项目、交通运输、农林水务、科教文旅、市场准入、综合事务等6个“一窗受理”窗口,将业务受理及结果出具集中在“一个窗口”,审批部门负责后台分类审批。 

  四、运行方式 

  按照“部门授权、中心收件”原则,各审批部门授权市政务服务中心接收业务,由“一窗受理”工作人员收齐申报材料并经审批部门初审确认后,录入“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系统”,同步到各审批部门,并扫描存档。后台审批人员审批完成后将信息推送回“一窗受理”窗口,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服务。“一窗受理”窗口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受理,线上主要负责网上登记和实时转办、督办,线下主要负责申报材料审查、转办、业务协调及统一出具办理结果。 

  、重点任务 

  (一)购买“一窗受理”公共服务。 

  (二)编制公布“一窗受理”办事指南。 

  (三)做好业务培训指导。 

  (四)完善系统软件支撑。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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