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机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责任有效排查和消除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五一小长假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第九督查组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对辖区内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危货企业、公路养护、水上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重要点位进行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抽查5家运输企业。检查组现场查阅了企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资料、台账,实地查看了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制度建设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防疫物资储备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等内容,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隐患,检查组现场指导企业进行整改,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要求企业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还对养护公路巴图湾至河南段的路面坑槽、水沟堵塞、标志标牌、路肩垃圾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下达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检查组将继续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检查组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切不可松懈和麻痹大意。一是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大对公交、出租、长途客运和危货疫情防控常态化检查力度。加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二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大对车辆、人员的管控力度,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基础档案,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三是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强政策宣传,使从业人员、乘客掌握各项疫情防控政策,避免疫情通过公共交通工具传播。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加大对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建设打牢安全和疫情防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