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58号 签发人:苗程玉
丁云岗委员:
您的《关于深入挖掘我市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增强文化认同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积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扎实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一、关于加强传统文化保护和研究方面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总体目标、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了全市文物普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地方戏曲普查及全市长城资源、文物资源、石窟寺资源、黄河流域非遗等专题调查工作,梳理编辑出版了“鄂尔多斯长城”“鄂尔多斯青铜器集萃”“古如歌”“漫瀚调”“鄂尔多斯短调民歌”等一批研究成果,在央视陆续播出“秘境萨拉乌苏”“非遗鄂尔多斯”“神秘的草原石窟”等系列纪录片,进一步夯实了地区传统文化保护和研究工作基础。
二、关于打造精品舞台艺术方面
近年来,全市文艺战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挖掘地区传统文化资源,创作了“拥抱阳光”“牵魂线”“山那边”“婚”“石榴红了”等一批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其中,“拥抱阳光”入选自治区精品舞台艺术工程,“山那边”“婚”获评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目前,正在创作排演“胡笳十八拍”“黄河回响”“同心记”等一批重点剧节目。
三、关于创作经典文学作品方面
我市深入挖掘鄂尔多斯地区黄河文化、西口文化、长城文化、非遗文化、民俗文化等,积极鼓励支持创作诗歌、小说等作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马兰花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办法》(鄂府发〔2021〕329号),市财政每年投入360万元激励扶持全市优秀文艺人才、文艺成果、文艺作品、文艺活动。2022年共奖励支持文艺作品523件、文艺活动13项,吸纳了一大批青年文艺工作者加入市文艺家协会,全市文艺队伍专业竞争力、活力持续增强。此外,创刊于1980年的“鄂尔多斯”文学月刊自2023年第1期开始全新改版,聘请文学名家参与办刊,体量增容,刊选作品被“小说选刊”“散文海外版”“小说月报”“作家文摘”“长江文艺选刊”“北京文学”等知名刊物转载,助推地区创作的经典文学作品不断涌现。
四、关于推动歌舞文化创新发展方面
我市深入挖掘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短调民歌、漫瀚调等国家级非遗项目,创作推出了一批彰显地区歌舞文化、具有时代精神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牵魂线”获评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奖,“山那边”获评十五届全区“五个一工程”奖,“原生态民族音乐会”入选全国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扶持剧目,“鄂尔多斯乌音嘎”入选2020年度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魅力非遗——乐·舞鄂尔多斯”在上海保利剧院进行巡演。
五、关于建设非遗文化长廊方面
为广大群众游客更好了解地区传统文化,我市全力推进非遗文化展示场所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建成鄂尔多斯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鄂尔多斯民歌博物馆、古如歌博物馆等市、旗级展示传习场馆48家,为非遗产品的展示、保护传承、活动开展、促进文化发展宣传、优化文化特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谋划做好文化传承发展各项工作,加大政策保障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快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黄煜;联系电话:0477—858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