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59号 签发人:苗程玉
白夜明委员:
您的《关于利用良好生态资源大力促进鄂尔多斯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提案》悉,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将乡村旅游工作纳入全市文化旅游“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乡村文化旅游重点村(嘎查)评定管理办法》(鄂文旅发〔2021〕68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创建、乡村文化旅游重点村复核评定等工作,率先在自治区范围内形成与国家级、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上下联动、梯次配置的创建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自治区休闲农牧业与乡村牧区旅游示范旗2个,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3个,国家乡村旅游重点镇2个,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6个,乡村旅游已成为我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挖掘生态资源发展乡村旅游方面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祖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和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发展目标,深入挖掘生态旅游资源,持续推进生态治理项目旅游化、产业化发展。一是按照自然文化生态单元完整性、资源禀赋差异性与产业互补性,以中心城市和旅游城镇为依托,以旅游景区和文化遗产地为支撑,以交通网络为纽带,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协同打造跨区域文化旅游产品体系,构建呼—包—鄂—乌生态文化旅游圈。二是保护性发展西鄂尔多斯生态研学基地、阿尔寨石窟探秘营地、鄂托克恐龙遗迹化石研学基地、都斯图河流域湿地研学教育基地、西鄂尔多斯毛盖图自然研学基地、阿贵庙生态教育中心、库布齐沙漠柠条锦鸡儿观赏基地等,逐步提升打造成为集生态旅游、文化体验、地质科考、户外运动等业态于一体的生态研学目的地。
二、加强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方面
我市积极整合乡村旅游资源,不断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推动乡村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以农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为抓手,扶持开发鄂托克旗螺旋藻、牧人牛肉干,乌审旗无定河大米、草原红牛,鄂尔多斯细毛羊,伊金霍洛旗神琪高原羊肚菌,东胜区淳点奶食品、沙棘饮料等产品,形成“鄂尔多斯乡情”特色旅游产品。注重挖掘乡村特色文化资源,支持剪纸、泥塑、刺绣、皮制品等民间技艺,漫瀚调、短调民歌、二人台等传统曲艺产品化,策划研发一批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群众性项目,结合民族习俗,大力推广筷子舞、顶碗舞、篝火晚会等地区性群众活动,增强游客互动性、体验感。
三、打造乡村生态旅游品牌方面
我市持续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旅游+”“+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着力培育康养旅游、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培育形成了“东伊康”中心城区和达拉特旗乡村旅游集聚区,持续打造达拉特旗东海心村、伊金霍洛旗益丰寨、准格尔旗稻渔空间、杭锦旗独贵塔拉“沙漠小镇”等一批乡村旅游品牌项目,精心推出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2020年以来,每年安排财政资金350万元,用于推行重点乡村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开展乡村旅游品牌打造活动等。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发展乡村文旅产业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全面发展乡村旅游多种业态,不断开创乡村旅游发展新局面。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联系人:黄煜;联系电话:0477—858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