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112号
王怀树代表:
您的《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生猪养殖风险基金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在非洲猪瘟等因素影响下,我市生猪出栏量和猪肉产量明显下跌,虽然未设立生猪养殖风险基金,但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新建大型生猪养殖场16个,生猪产能逐步恢复,生猪存栏量、出栏量以及猪肉产量已基本恢复到猪瘟之前的水平。一是加大生猪保险保额,提高养殖户风险抵御能力,能繁母猪保额从每头1000元增到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每头600元增加到800元。二是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生猪规模养殖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惠民政策,进一步提升养殖场户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扶持办法》(鄂府发〔2022〕2号),从产业振兴专项扶持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纳入项目库的农牧业企业、产业化联合体、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和农牧户,有效解决了生猪养殖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制定出台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加大风险调控方面的政策支持,在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落实有关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生猪生产形势情况调度,引导规模化养殖,全力推动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4日
(联 系 人:王凯恒
联系电话:0477-8589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