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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2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0-28 10:0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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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0〕229号              签发人:石艳杰

刘永福委员:

  您的《关于盐碱地综合利用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盐碱化耕地改良利用工作,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选取达拉特旗作为河套灌区盐碱化耕地改良项目的试点旗,承担了2.1万亩盐碱化耕地改良建设任务,总投资4400万元,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中。

  一、加强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方面

  我市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改造纳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启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前期工作,调查摸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对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耕地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将采取物理、水利、化学、生物改良措施,加大土壤改良、地力培肥力度。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方面

  2020年自治区实施盐碱化耕地改造示范项目的投资金额为2000元/亩,主要针对中度盐碱地改造。为提高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标准,市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确定2020年将建设标准提高为1500元/亩,在中央、自治区投资1140元/亩的基础上,市、旗两级财政统筹解决360元/亩的配套资金。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引入社会资金的投入,同时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以满足盐碱地改造的需要。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修、监管方面

  我市编制了《黄河南岸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改造杭锦旗和达拉特旗沿黄灌区的排灌设施,健全完善工程设施体系和灌溉管理体系,提高灌溉保证率,缓解灌区土地盐碱化问题。全市2019年和2020年分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8.34万亩和28.76万亩。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田、水、路、林、电、技、管”七配套的原则,各项目实施旗区初步设计时,根据项目区实际需求设计渠道衬砌、疏浚排水系统、加大滴灌面积等工程措施,配合受益农户开展培训和宣传,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和灌溉水量的同时,避免灌溉水的深层渗漏,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发挥应有效益和防止次生盐渍化的进一步扩大。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方面

  2019年和2020年,我市在达拉特旗分别安排5万亩和3.7万亩的高标准农田盐碱地改造项目,计划于2021年6月前全部完工。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初步设计包括制定科学的灌溉制度,合理安排滴灌带铺设、轮灌时间及灌水定额,配合施农家肥、深耕深松、秸秆还田等农艺措施综合改良治理盐碱地。同时,2020年达拉特旗承担2.1万亩盐碱化耕地改良建设任务,目前已开展了9种盐碱地改良模式试验示范,土样采集100个,水盐动态检测样136个,建立水盐动态监测系统一套,并计划在今后的项目中,增加采集土样样本量,精细划分盐碱程度。通过上述科研成果总结出不同盐碱地的改良模式,为以后分类改良提供依据。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2日

  (联 系 人:王凯恒

  联系电话:0477—85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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