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19〕219号
刘美丽代表:
您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对于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我市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培养建设,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逐步壮大乡村医生队伍。2016年,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6〕49号),指导各旗区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并合理设置乡村医生准入门槛,采取“旗招院管乡聘”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招聘、使用乡村医生自主权。按照国家、自治区每千人拥有乡村医生1人的标准,目前全市634个嘎查村卫生室在职在岗乡村医生716人,农村牧区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乡村医生1.32人,基本满足嘎查村卫生服务需求。
二、加强对乡村医生实用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通过“内蒙古基层APP线上培训系统”,以“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年一赛”模式,对乡村医生开展线上理论、线下实操培训,全市乡村医生学习完成率达80%。2018年,我市投入75万元,安排197名乡村医生到我市各级综合医院围绕高血压、糖尿病、儿科常见病、中医诊疗常见病等实践学习,并从全市遴选骨干乡村医生到市中心医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实践学习,全面提高我市乡村医生综合能力。2019年,此项工作仍在开展。
三、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实绩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2014年和2015年,我市还将农村牧区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人均5元)全部用于乡村医生。之后,我市对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嘎查村卫生室,我市在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的基础上(中央4200元/千人/年、自治区2400元/千人/年),由市、旗区两级财政按照5600元/千人/年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下一步,我市还将通过以下方式,确保乡村医生队伍保持稳定。一是强化基层卫生人员外出实习进修,培养基层需求的全科医生。二是进一步落实医务人员下基层的激励政策,在生活补贴、后勤保障、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让城区医务人才愿意下基层、经常下基层。三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退休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联 系 人:陈墩
联系电话:0477-858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