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19〕218号
孙奎远、那生代表:
你们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随军未就业军人家属安置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驻市部队坚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统领,积极参与应急处突、生态建设、脱贫攻坚、防凌防汛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各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军爱民、民拥军的生动实践,我市连续四次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委、市人民政府认为,通过开展随军未就业军人家属安置和生活补助金发放等工作,解除军人后顾之忧,让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献身国防,非常重要也很有必要。2018年,我市制定下发《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军分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党发〔2018〕12),明确建立完善随军未就业军人家属生活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和货币化安置保障政策;对未就业随军家属,各级人民政府应发放一定的基本生活补贴。为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2018年11月,市委再次召开议军会议,要求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充分考虑部队需求,积极主动做好职工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工作。目前,我市已全面摸底统计驻市部队中符合随调安置的人员,并参照周边盟市做法,起草了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意见和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贴发放相关办法,并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近期提请有关会议研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9日
(联 系 人:陈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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