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海米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0天的海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要求,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以食杂店、商场超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力度对食品经营者落实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检查;对购进和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无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感官性状异常的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的,要立即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召回已经售出的干制水产品,全程监督经营者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经营和召回的不合格干制水产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切实严把食品经营过程干制水产品安全关,对不安全海米等干制水产品的来源和导致不安全的原因要进行全环节、全过程彻底追查。追溯链条断裂、无法追溯时,相关食品经营者要承担全部责任。
期间,全市共检查销售有水产品农贸市场7家、大中型超市12家、食品经营户57户,未检查出不合格海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