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日-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8月16日-8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2年8月1日-8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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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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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托克旗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煤泥烘干生产线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25号 |
2022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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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32号 |
2022年8月15日 |
鄂环审字〔2022〕230号鄂托克旗利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鄂环审字〔2022〕232号关于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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