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16日-31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1日-9月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2年8月16日-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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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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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示范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40号 |
2022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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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杭锦旗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糠醛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43号 |
2022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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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家塔露天煤矿(4.0Mta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44号 |
2022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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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 |
鄂环审字〔2022〕252号 |
2022年8月25日 |
鄂环审字〔2022〕240号关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鄂环审字〔2022〕243号关于杭锦旗百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doc
鄂环审字〔2022〕252号关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鄂环审字〔2022〕244号鑫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家塔露天煤矿(4.0Mta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1)(1)(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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