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3〕201号
鄂托克旗代表团:
你团的《关于给予我旗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盘活用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我市制定出台了《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21〕34号),规定了基金使用范围,明确各旗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本旗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鄂托克旗累计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12.33084亿元,支取使用7.557716亿元,使用率61.29%。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和监管,严格督促矿山企业足额计提并规范支取使用基金,切实发挥好资金保障作用。
二、全面推进矿山集中连片治理
鄂托克旗正在实施棋盘井煤矿区、千里沟煤矿区、黑龙贵煤矿区、黑龙贵石灰岩矿区4个集中连片治理工程,完成集中连片治理面积8.84平方公里,建成长达7公里绿色走廊,治理成效明显。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矿山集中连片治理。一是积极统筹实施好连矿连排、互用填坑等治理措施,统一治理模式和标准,力争形成规模化连片排土场,降低矿业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后续矿区转型发展和产业延伸提供条件。二是推进做好排土场系统性修复,在具备条件的区域,统筹发展新能源产业,探索生态治理新模式。三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支持集中连片治理区煤矿综合利用“夹缝”和共用边界线保护煤柱压覆资源,提升集中连片治理水平。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3日
(联系人:赵小龙;联系电话0477—818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