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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 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25 10:01: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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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2〕299号 

李锐代表 

  您的《关于全域一体化打造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和绿色技术重要策源地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立足现状,科学规划 

  依托国家在沙漠、荒漠、戈壁地区建设大型风光基地的政策优势,结合全市新能源产业布局及资源分布情况,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十四五”能源综合发展规划》(鄂府办发〔2022〕74号),按照“集中连片、分区建设、有序开发”的思路,优先开展沙漠地区新能源项目建设,逐步推广采煤沉陷区、露天排土场、复垦区等区域实施项目建设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新能源标准地建设工作根据新能源建设要素条件,科学合理开发新能源资源,结合发展实际推行土地和风、光资源联合开发模式。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占电力总装机比重超过50%,其中风电装机达到约1000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达到约400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达到35%以上。 

  二、超前构筑新型能源产业体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21〕7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全区风电光伏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9号)等政策文件,我市正在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规划》等规划方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加快新能源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发展,全力推动新能源开发与装备制造耦合发展。 

  当前我市正在推动成立新型能源产业发展联盟,整合全市资源优势,在金融资金、科研发展、装备制造等方面助力新型能源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精准引进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链主企业、补齐产业链条短板、大力发展硅能源下游产业链,形成与光伏发电规模相适应的光伏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到2025年,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产能达到2000万千瓦,千亿级光伏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同时,我市积极推进风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形成以库布其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为依托带动风电装备产业水平,支持布局风电整机和关键零部件制造产业,积极发展风电主轴承、齿轮箱、叶片材料、发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配套产业,提升风机装备本地供给能力,到2025年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产能达到500万千瓦。打造围绕氢能源制、储、运、加环节的全产业链,支持开展新能源制氢,配套发展氢能装备制造、建设加氢设施,2023年底绿氢产能达到5万吨/年,推广氢燃料电池汽车1500台;到2025年底,力争形成绿氢产能40万吨/年,推广各类氢燃料电池车辆达到5000台以上。完善储能示范项目政策配套及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发挥储能装置的双向调节作用,建设大型高效集中式共享储能设施;到2025年,力争建成电化学等新型储能200万千瓦,产值超1000亿元产业集群基本形成。 

  三、精准储备、长远谋划 

  按照自治区已下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项目、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申报通知,我组织各旗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了项目谋划申报工作会议,并邀请电规院和水规院专家分析和研读实施细则,充分挖掘全市零碳和低碳园区建设、燃煤自备电厂替代、矿区生态治理、风光制氢、源网荷储等项目申报潜力,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扎实做好实施方案,力争组织申报一批优质类市场化项目,使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建成投产,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同时采用“新能源+多场景”融合发展模式,针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露天排土场和采煤沉陷区等生态治理区配置用于矿用重卡等新增矿区用电、在运燃煤电厂用电等应用场景,推广实施新能源全额自发自用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已筹划储备103项新能源项目,总规模5151.49万千瓦。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积极推进自发自用市场化新能源项目申报。 

  四、加强保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 

  我市电网由鄂尔多斯电网和薛家湾电网构成,已建成较为坚强的骨干电网和输配网络,具备支撑较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的基础条件。鄂尔多斯中部、西部和薛家湾三个供电区域均已形成以2—3座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以220千伏为主的辐射状供电网架结构。为推动全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新能源项目推进机制,规范新能源开发秩序,持续推动我市新能源产业及电网接入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市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新能源产业及电网接入工作专班,研究新能源项目及电网工程在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提高电网建设,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及接网工程的薄弱环节,探索“新能源+乡村振兴”发展模式,鼓励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同时,我市鼓励探索储能多元化发展模式,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布局以及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在杭锦旗、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等新能源大规模开发或负荷集中地区,以市场化的方式,探索集中建设一批电网侧共享储能电站,为电网运行提供调峰、调频、备用、黑启动、需求侧响应等多种服务,促进新能源的大规模消纳。对于新建的本地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要求通过自发配置储能或购买储能服务等方式,配置不低于装机容量10%(2小时)的储能设施。到2025年,全市储能规模将超过600万千瓦/1200万千瓦时。 

  下一步,我市将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加快完善新能源发展体系,积极推动新能源项目早日落地实施,不断壮大我市新能源发展规模体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 

  (联 系 人:米怀刚 

  联系电话:0477-8589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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