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98号
王喜武代表:
您的《关于煤化工企业低碳化发展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逐步开展绿电替代工程
我市已将自治区关于新能源项目申报通知转发各旗区,并组织指导各旗区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基于我市工业园区新增负荷用能水平和负荷特性,配置一定规模的市场化新能源项目,同时申报一批新能源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积极推动氢能与交通、化工、冶金等行业耦合发展,实现园区绿色供电替代,加快煤化工与新能源协同互补,促进煤化工企业低碳化发展。
二、加强低碳园区建设
我市将逐步开展低碳园区建设,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获批自治区低碳示范园区建设。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拥有燃煤自备电厂,可以开展低碳园区示范,按照三年内新能源消纳的比例不低于50%完成试点园区建设,新能源装机规模不高于自备电厂调峰电量,新增负荷按需配置新能源规模。
三、加快氢能产业发展,推动绿氢在煤化工项目上的应用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内政办发〔2021〕63号)明确“抢抓氢能产业进入市场化临界点战略性机遇”,我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打造全国氢能生产应用示范基地。站在全国“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借助自治区打造“风光氢储”产业集群的有关要求,依托资源禀赋的特点,全力推进氢能产业发展,从产业结构、技术结构、供求结构等方面实现转型,建设以氢能为核心的新能源示范先行城市。我市现有绿氢项目7项,其中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5项,总规模为电解水制氢4.13万吨/年,配建风电装机4.95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157万千瓦,将于2023年底前陆续建成投产。以上项目采用市级层面一体化备案的方式立项,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为企业解决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地方审批制氢项目2项,分别为伊金霍洛旗圣圆正能500吨/年离网光伏制氢和圣圆能源500吨/年制氢加氢项目,项目已完成备案,正在办理土地手续,项目将于2022年底建成投产。以上2个项目采取旗区备案的方式立项,极大地简化了各项手续的办理流程。
下一步,我市将立足资源发展优势,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推进新能源产业变革,提高重点行业和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努力打造鄂尔多斯绿色煤化工区域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联 系 人:米怀刚
联系电话:0477-858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