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97号
高强代表:
您的《关于对市以上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实现并行办理,新能源项目批复后进行林草土地规划及调整规划时,同步进行电网接入系统涉及的林草土地规划及规划调整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以上重点项目办理前期手续时,各个部门都有前后制约因素,如果按照顺序进行,势必影响工程建设投产时间,如果能同时进行可以极大减少前期手续办理时间,实现项目的早建设、早投产,极大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建议
(一)出台相关文件“护航”营商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市出台了多个文件,保障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加快审批进度。一是2020年3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的通知》(鄂府办发〔2020〕15号),提出了集中会商审批等10方面举措;二是2021年11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招商引资工作方案》(鄂党发〔2021〕30号,下称《方案》),该《方案》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推进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机制明确,实行包联全程负责,各级包联领导同志对包联项目全流程负责,重点帮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保障生产要素(水、电、暖、气、网、资金等)、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三是2022年2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鄂党办发〔2022〕5号),提出对标先进对获得电力等指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四是2022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鄂府发〔2022〕37号),对立项手续等8项开工前主要审批手续提出施工许可证实行预核发制度等18项措施。五是2022年4月印发了《关于成立推进电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43号),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旗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发改、能源、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薛家湾供电公司等部门及企业的主要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力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为解决投资项目审批耗时长、申请人“跑多头”“跑多次”等问题,2021年9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21〕58号),由各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部门明确代办员组建了专业代办帮办队伍,为重点项目提供无偿的代办帮办服务,实现审批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无缝对接,推动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进项目早立项、早开工、早投产。
(二)办理市以上重点项目相关举措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认真部署重大项目集中联动审批工作,责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共同调度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解决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二是推行容缺受理。对电网项目涉及原有变电站及线路改扩建工程,因原变电站无土地证或核准立项文件的,由市能源局容缺审批办理核准立项手续;对未列入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项目库的重大项目配套变电站,由市能源局容缺审批办理立项手续;三是推行极优极简审批服务。市本级审批事项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可全程网办。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60%,由20天压缩至8天。在依法依规的条件下,采取上下联动、帮助办、盯住办等措施,加快项目手续办理,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二、关于“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新能源示范市,建设5000万新能源基地,在进行新能源项目审批或新能源审批后的土地、林草等规划调整时,同步进行输电网涉及的土地、林草的规划调整,可极大地缩短电网接入系统的投产建设时间,同时能确保新能源系统和电网接入系统的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建议
新能源项目输电网工程,确需占用林地、草原,应依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所规定的办理条件和程序申请办理林地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我市已责成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前介入,上下联动,推行帮助办、合力办、盯住办等措施,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即审、即办、即报,同时,协调自治区林草部门即批,确保新能源项目输电网工程顺利建设,快速投运。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联 系 人:米怀刚
联系电话:0477-858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