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二、征收土地位置:
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温都尔嘎查,无定河镇河南村、巴图湾村,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
三、被征地村(嘎查)及面积:
乌审旗嘎鲁图镇巴音温都尔嘎查集体农用地23.4223公顷(天然草地);无定河镇河南村集体农用地10.4088公顷(天然草地)、集体未利用地2.6663公顷,巴图湾村集体农用地2.4288公顷(天然草地);乌兰陶勒盖镇巴音敖包嘎查集体农用地25.9916公顷(天然草地)。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林地88950.00元/公顷、天然草地91328.00元/公顷(23.4223公顷)、天然草地63540.00元/公顷(36.4004公顷)、天然草地60323.00元/公顷(2.4288公顷)、未利用地50000.00元/公顷。
五、被使用国有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2013年6月26 -7月3日
登记地点: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征地股
复核时间:2013年7月3日
联系人: 沙楚日勒图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乌审旗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