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十二批11件,目前已办结9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2件。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问题基 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EE2024830122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关碾房村杜家壕社普遍存在违规采砂问题,例如杜家壕社南孤子梁下面违规采砂破坏耕地,南油库边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铁路桥东面违规采砂破坏耕地,瓦窑河槽(紧挨响沙湾)河道违规采砂。 | 达拉特旗 | 生态-采石采砂,生态-毁林毁草 | (1)关于“树林召镇关碾房村杜家壕社普遍存在违规采砂问题”问题调查情况。接到该问题线索后,树林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无人机空中航拍和地面人员巡查等方式,地毯式摸排杜家壕社整体区域,针对杜家壕南油库、杜家壕铁路东、杜家壕和孤子梁2处,重点疑似区域排查,未发现违规采砂现象。同时,通过梳理近三年内违规采砂违法案件,未办理过涉及该区域违规采砂案件,不存在普遍违规采砂问题。 (2)关于“杜家壕社南孤子梁下面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所描述的地块范围占地面积约39000亩,地块内土质主要为风积沙,未发现有利用价值的砂石矿产。经实地勘察、多方问询核实,该区域也未发现私挖盗采痕迹,不存在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 (3)关于“南油库边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调查情况。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现由杜家壕社村民王某经营,共有0.8亩,国土“三调”显示土地性质为耕地。调取历年影像图显示,该地块多年前就为土坑且未耕种,地块内无可开采利用的砂石。后向王某及周边村民调查,因地势不平,王某于2023年将向杨某购买的砂石,堆放至该地块,用于回填此处土坑,以实现土地平整利用,便于日后耕种,存在乱堆乱放砂石占用耕地问题,不存在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 (4)关于“铁路桥东面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调查情况。举报人所反映的地块现由杜家壕社村民王某经营,共有6.2亩,存在深度80厘米左右土坑,现场存在明显土方倾倒痕迹。国土“三调”显示该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经查,因地块为“7字型”深壕,地势呈西高东低,机械无法进出,当事人王某为平整利用土地,于2023年冬季至2024年春季期间,多次拉运土方回填至该地块,故不存在违规采砂破坏耕地问题。 (5)关于“瓦窑河槽(紧挨响沙湾)河道违规采砂”问题调查情况。经核实,投诉人所反映的地块属于罕台川河道。通过实地勘察、无人机巡查的方式重点排查罕台川河道瓦窑段靠近响沙湾的疑似区域。同时调取近1个多月以来“智慧水安”监控系统,均未发现瓦窑河槽(紧挨响沙湾)河道存在违规采砂问题。 |
不属实 | 针对王某非法占用耕地问题,已责成树林召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3日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三日内恢复该地块耕种条件。下一步,达拉特旗将始终保持打击私挖盗采砂石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从重处罚违规采砂行为,从严从实推进违规采砂问题整治。 | 已办结 | 无 |
2 | D2EE2024830123 | 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枳机塔村汇隆砂厂,于2023年4月在挖砂过程中毁坏了枳机塔社北边117亩林草地。 | 达拉特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采石采砂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所反映地块位于达拉特旗展旦召苏木枳机塔村枳机塔社北。投诉人反映的“汇隆砂厂”为“达拉特旗汇隆砂石有限公司”砂场(下称汇隆公司)。汇隆公司成立于2022年,为达拉特旗属国有企业达拉特旗广汇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8月,汇隆公司与达拉特旗乌兰斯太沟通宝砂石场(法人赵某某,下称通宝砂石场)合作,双方签订为期1年的《委托生产加工协议》,协议约定通宝砂石场负责砂场生产、管理,汇隆公司负责运营、核算、销售。2022年10月,汇隆公司取得该区域河道采砂许可证(鄂达砂许〔2022〕第009号),许可范围7.18公顷(107.7亩),许可量10万立方米,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10月6日至2023年6月14日。 2023年4月,通宝砂石场在生产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开采,导致出现越界开采行为,2023年5月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立案侦查。后经公安部门侦查,汇隆公司超许可范围越界开采16657.9平方米(24.9868亩),其中占用草地79平方米(0.12亩),其余24.8668亩越界开采区域全部位于河道内。2023年7月,汇隆公司将认定非法所得886653.72元退还至指定账户,同步完成采坑回填等整改工作。2023年11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将上述案件移送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2024年5月,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康检刑不诉〔2024〕8号),对汇隆公司不予起诉;同时,对汇隆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党某某、通宝砂石场负责人赵某某作出另案处理决定。2024年6月5日,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出具《刑事判决书》[(2024)内0603刑初57号],依法对党某某、赵某某作出刑事判决。 |
基本属实 | 进一步建立健全巡查巡护和监督举报机制,加大对非法采砂和各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河道采砂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采区管理,达拉特旗水利部门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河道采砂实行旁站式监理,推动采砂企业标准化、制度化生产运营,同时责成展旦召苏木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群众解释劝导工作。 | 已办结 | 无 |
3 | D2EE2024830124 | 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树林召村营盘社D区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影响周围生活环境。 | 达拉特旗 | 土壤-生活垃圾,土壤-生活垃圾、其他污染-其他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区域位于树林召村营盘社东片区,辖区范围内共有967户、2417人,其中D区现居住人口160户、523人,属树林召村居住人口较为密集区域。该社环境卫生于2022年3月起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委托第三方单位达拉特旗康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区域环境卫生。 经调查,该社现有垃圾池及临时堆放点26处,配备5立方垃圾箱6个,240升垃圾桶12个。其中,D区设有垃圾池及临时堆放点8处,配备5立方垃圾箱1个。康洁公司在营盘社D区配备2名保洁员负责日常道路清扫、巷道内垃圾清理等工作;投放垃圾清运车、钩臂车、三轮车等清运车辆各1台,负责日常收集转运垃圾池及临时堆放点垃圾。因营盘社居住人口相对密集,巷道狭窄,清运车辆在部分巷道作业空间不足,达拉特旗康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垃圾清运不及时,且居民环保意识不强,垃圾乱倒乱堆现象时有发生。现场核查时发现D区存在居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点4处。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达拉特旗康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对相关垃圾乱堆乱倒点进行清理,同时,加大垃圾清运及环卫保洁工作力度,在营盘社D区新增3个5立方垃圾箱,增配保洁员1名,提高垃圾清运频次。二是聚焦该区主巷道、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等重点问题,动员村社网格员、志愿者全面排查辖区内生活垃圾乱堆乱倒情况,确保垃圾整治“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民增强环保意识,做到生活垃圾及时入池、入箱,自觉自主维护环境卫生。 | 已办结 | 无 |
4 | D2EE2024830125 | 乌审旗嘎鲁图镇呼和陶勒盖嘎查巴嘎柴达木社,呼和陶勒盖淖尔碱湖(嘎鲁图镇东北方向55公里),从1987年开始,将固体碱堆放在草场上(靠近碱湖东边)(2012年不再新增),但留存的固体碱(7000多方)依然一直堆放在草场上没有处理,造成草场侵蚀,影响面积100多亩。 | 乌审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乌审旗嘎鲁图镇呼和陶勒盖淖尔碱湖,位于呼和陶勒盖嘎查巴嘎柴达木社,权属为嘎查集体所有。1987年开始承包给个人从事天然碱开采,至2004年停止开采。所反映的“固体碱”系天然碱开采过程中分离后的泥沙、未分离的天然碱泥沙混合物,现堆放在原址,占地10.18亩,体积约7000立方米。经调取国土“三调”数据,投诉人反映的地块为盐碱地,地表植被稀疏,不存在草场侵蚀、影响草牧场的情形。 | 部分属实 | 责成乌审旗属地苏木乡镇牵头,与土地承包人、开采者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待纠纷解决后,开展盐碱地综合治理。 | 已办结 | 无 |
5 | D2EE2024830126 | 1.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一楼厨房门窗正对着小区居民楼,油烟直接排到小区,燃气灶噪音很大,晚上雅间顾客唱歌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2.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青平果业冰柜压缩机放置在底商后院,无降噪措施,噪音扰民。 | 康巴什区 | 大气-油烟,噪音-社会生活娱乐噪音 | 关于“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一楼厨房门窗正对着小区居民楼,油烟直接排到小区,燃气灶噪音很大,晚上雅间顾客唱歌噪音大,影响小区居民生活”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20号楼底商煜膳渊饭店位于康巴什区民生路以东、市府北街以南、民族路以西、市府南街以北区域。该饭店东侧一楼厨房门窗正对小区居民楼,油烟集中收集后通过烟道在四楼楼顶排放口排出,排放口朝西(面向小区外侧),厨房开窗时会造成少量油烟溢散及燃气灶噪声。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已委托内蒙古华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油烟和噪声是否超标,检测结果显示,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二类功能区类别要求。晚上偶有顾客雅间唱歌情况,会对小区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关于“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青平果业冰柜压缩机放置在底商后院,无降噪措施,噪音扰民”问题调查情况。经调查,康巴什区雍景紫台D区西侧青平果业位于康巴什区民生路以东、市府北街以南、民族路以西、市府南街以北区域,该水果店在东侧后院放置冰柜压缩机。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已委托内蒙古华予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噪声是否超标,检测结果显示,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二类功能区类别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是要求煜膳渊饭店加强油烟净化系统维护保养,提高油烟处理效率,营业期间关闭面向小区居民楼一侧的门窗。二是要求青平果业将冰柜压缩机移至室内,减少对周围住户的噪声影响。三是康巴什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职能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对周边环境开展噪声检测。 | 已办结 | 无 |
6 | D2EE2024830127 |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阿四线(去乌海方向)四公里处,从2021年开始,200多亩的荒地被倾倒废土,连续倾倒三年,2023年虽然停止倾倒,但目前废土仍存在,产生粉尘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伊金霍洛旗 | 土壤-建筑垃圾,大气-扬尘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荒地位于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面积约20亩。其中,阿四线四公里处为阿勒腾席热镇柳沟村地界,七公里处为阿勒腾席热镇掌岗图村一社地界。2022年4月至2023年11月,伊金霍洛旗环卫局协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拉运干净土方倾倒至此处。其中,2022年共倾倒土方6000立方米、占地约5亩,2023年共倾倒土方8000立方米、占地约15亩。经现场核实,发现确实存在约10亩干净土方因大风特殊天气会产生扬尘情况;剩余10亩已开展植被恢复工作。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已责成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对目前产生扬尘的土方区域开展平整复绿工作。 | 部分属实 | 2024年8月3日,阿勒腾席热镇人民政府已启动产生扬尘土方区域的平整复绿工作,工期预计1个月。同时,由阿勒腾席热镇执法队与村“两委”相关人员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 未办结 | 无 |
7 | D2EE2024830128 | 东胜区伊克昭公园大道上的早市(一般早上5点到9点)噪音扰民,油炸食品产生油烟呛人,早市垃圾随意乱丢,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东胜区 | 噪音-社会生活娱乐噪音,大气-油烟、土壤-生活垃圾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伊克昭公园大道早市于2000年左右自发形成,早市营业时间段为早上5:00—8:00,摊贩主要分布在公园大道马路两边(沿路长约900米,占地1620平方米)。每天摆摊售卖的摊点共350余处,主要售卖农副产品、副食品、半成品及成品食品,大部分经营者为低收入及困难家庭人群,购买者大多数为周边居民。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对该早市进行疏导和管控,但仍存在部分摊贩超出营业时间未撤离的现象。早市营业期间,部分摊贩使用喇叭吆喝售卖,且摊贩收款码声音较大,存在噪声扰民现象;早市有售卖油条的商户2家,因未配备油烟净化设施,在油炸过程中易产生油烟,个别摊贩和消费者存在乱丢垃圾行为,待早市结束摊贩撤离后,东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环卫工人每天开展清扫保洁工作。 | 属实 | 一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早市摊贩禁止使用喇叭叫卖,并调低收款码音量,切实减少噪音扰民现象,并于2024年8月3日将早市售卖油条的2户摊贩予以取缔。二是东胜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每天安排2名执法队员,从早晨7:20起对公园大道早市进行疏导和管控,责令早市摊贩按照规定时间撤离(早上8:00之前),东胜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安排3名环卫工人对摊位及周边加大清扫力度,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早市整洁有序。 | 已办结 | 无 |
8 | D2EE2024830129 | 2016年起,伊金霍洛旗兖矿集体转龙湾煤矿违规开采,造成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五社1万余亩地面塌陷。 | 伊金霍洛旗 | 生态-矿山开发,其他污染-其他 | 经调查,投诉人所反映的转龙湾煤矿为兖矿能源(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煤矿,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证照齐全有效,属于合法正常生产的井工煤矿。煤矿井田范围涉及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巴日图塔村一社,纳林陶亥镇海勒素壕村一、三、四、五、六、七社及淖尔壕村九社,其中占用海勒素壕村五社土地约1.25万亩,已签订相关占地补偿协议并于2016年底完成整社搬迁工作。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社范围内确有部分地面出现塌陷现象,塌陷位置位于转龙湾煤矿井田上方,属于井工煤矿开采后的正常塌陷。为减少地表塌陷造成的影响,该煤矿在2018—2022年间采取回填平整塌陷裂缝、恢复植被等措施,治理矿山生产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治理效果达到《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转龙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并于2023年8月27日通过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 | 部分属实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切实督促煤矿企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并严格对照《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转龙湾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加快采煤沉陷区植被覆绿进度,确保矿山生态修复与当地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 | 已办结 | 无 |
9 | D2EE2024830130 | 乌审旗图克镇工业园区中天合创设备运行产生噪音污染,火炬燃烧、烟囱排放烟雾,影响附近葫芦素村3社居民生活。 | 乌审旗 | 噪音-工业噪音,水-工业废水、大气-工业废气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中天合创”为乌审旗图克工业项目区的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鄂尔多斯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投产,建设规模为年产360万吨煤制甲醇和137万吨甲醇制烯烃。经测量,最近的居民点距离厂区有413.42米,距离火炬683.63米。 依据项目环评报告,该项目各装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600米,经核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符合环评要求。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动力设备等,均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及隔声罩、通过建筑物及绿化带吸收屏蔽阻挡等控制措施。该项目在厂区南段,离南墙往北50米处设置高空火炬,用于处理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在正常生产、开停车、事故及紧急状况下排放的可燃性气体,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项目“烟囱”具体有热电锅炉烟气排口、硫回收烟气排口、合成烟气排口、MTO装置烟气排口、废碱焚烧烟气排口,均配备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了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该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至7月29日期间停产检修,其中7月21日至8月1日期间启车过程中有短暂的火炬排放作业,产生噪音。调取2024年烟气排口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企业生产废气均达标排放。2024年6月28日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化工分公司委托鄂尔多斯市环境监测检验有限公司检测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报告显示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但在项目生产运行及火炬燃放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会对厂区距离较近的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一是已督促企业通过优化隔音罩、隔音房、安装减震垫、减震支架等措施从源头上进一步降低噪声排放。二是已督促企业优化调整生产工艺,最大程度减少火炬应急排放频次和时间。三是已督促企业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的乔木和密集的灌木,形成隔音绿化带,有效吸收和阻挡噪声传播,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 已办结 | 无 |
10 | D2EE2024830131 | 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官牛犋集装站粉尘污染问题严重,没有环保设施。 | 准格尔旗 | 大气-扬尘 |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官牛犋集装站位于准格尔旗大路镇东孔兑村。2018年,内蒙古建海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建海物流公司)租赁准格尔旗呼准如意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呼准如意物流公司)铁路线,已办理立项、环评、压覆矿产资源、林草、文物核查等手续,总占地面积48.8614公顷,配套建设储煤棚和轮胎清洗装置,煤棚面积41782.77平方米,硬化进场道路2公里。2018年11月16日开始铁路发运,2021年12月31日因与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产生租赁合同纠纷,停产至今,现储煤棚内存煤约2万吨。调取2022年以前年度废气、噪声例行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厂界颗粒物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 另查明,2022年12月13日,呼准如意物流公司以租赁合同纠纷向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对建海物流公司提起诉讼,2023年4月11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内0622民初5078号〕,一审判决建海物流公司立即向原告呼准如意物流公司返还官牛犋集装站并恢复原状。2023年7月5日,建海物流公司向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9月27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3)内06民终1914号〕,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结果。2023年11月17日,呼准如意物流公司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3年12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内民申7702号〕,指令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4年7月23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依据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内06民再17号〕,责令建海物流公司及实际占有人于2024年8月22日前从官牛犋集装站中腾空离场,清退储煤棚中的煤炭并自公告张贴之日起禁止向该储煤棚存储煤炭。 经现场核查,未发现露天站台及其它场地露天堆存煤炭,在腾空离场清退储煤棚存煤时配备机扫车1台、洒水车3台、吸尘车1台,对厂区道路和作业场所进行清扫洒水降尘,但在清退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 |
部分属实 |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已责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准格尔旗分局、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和大路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增加清扫、洒水频次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扬尘产生,同时,责成准格尔旗交通、交管部门增加执法巡查频次,严查清运煤车超载、不苫盖篷布等行为,确保车辆规范行驶、有序通行。 | 未办结 | 无 |
11 | X2EE2024830009 | 举报人怀疑自2022年起达拉特旗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共同使用的储灰厂污染了地下水,影响树林召村和草原村居民的基本生活,2024年3月,北方联合电力公司编制完成了地下水环境影响综合评估报告,评估数据未向居民反馈。 | 达拉特旗 | 土壤-工业固废,水-地下水 | 经核查,达拉特发电厂装机总容量418万千瓦,其中一期和二期为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三期为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四期为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举报人反映的储灰厂为达拉特旗发电厂灰场,位于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草原村释尼召社,与树林召村相邻,属于达拉特发电厂的配套工程,主要贮存达拉特发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固体废物。灰场四周设有连续灰坝,灰坝表面采取浆砌石护坡,坝体内侧铺设土工防渗膜,底部铺设塑料防渗膜并覆土30厘米,以防止渗漏。同时设置截水沟和竖井,用于排泄积水。 2024年7月24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委托鄂尔多斯市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检测达拉特发电厂灰场5眼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部分井浑浊度、硫酸盐、总硬度、浑浊度、氟化物不符合Ⅲ类标准限值。经调阅1991年能源部华北电力设计院编制的《达拉特电厂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国环评证甲字第0330号)中“4.3水资源现状评价”相关内容,指出“通过对龙字壕、三垧梁、营盘刘大营子、三顷地、毛连圪卜等12个采样点调查评价,显示部分区域氟化物、总硬度、菌落总数等存在超标情况”,由此说明达拉特发电厂建厂前该区域氟化物、总硬度、菌落总数原底值就存在超标情况。 达拉特发电厂为进一步了解灰场运行现状,2023年12月与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灰场地下水评估技术协议,开展评估工作,项目正在进行中,预计于 2024年底完成评估工作,结果只用于内部评估使用,不对外公布。达拉特发电厂灰场周边的树林召镇树林召村和草原村2016年已实现集中供水,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部分属实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达拉特旗分局加强对达拉特发电厂灰场的日常监管,督促达拉特发电厂持续做好灰场的规范化管理,并尽快完成地下水质量评估,避免灰场对周边地下水质量造成影响。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