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举报案件第十一批10件,目前已办结7件,阶段性办结0件,未办结3件。
截至2024年8月8日,已办理案件共十一批129件,其中目前已办结79件,阶段性办结6件,未办结44件。
序 号 |
受理 编号 |
问题基 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EE2024820113 | 达拉特旗恩格贝镇蒙能集团光伏项目在黄母哈日村石岩井社北边毁坏一万多亩柠条。 | 达拉特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光伏项目为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54亿元,建设内容为建设光伏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配套建设2座220KV升压站、配套200MW(2h)储能装备、检修道路、集电线路及附属设施等工程。2023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关于实施2023年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3〕823号),将该项目纳入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项目清单,取得备案、稳评、水保、环评等批复后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024年6月,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达拉特旗矿区100万千瓦光伏+储能项目标准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该项目,为内蒙古蒙能汇达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2546.67公顷(3.82万亩)“标准地”,并由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昭君镇、恩格贝镇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按照合同约定,达拉特旗汇达光禾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昭君镇、恩格贝镇选定10个地块(共3.82万亩)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其中在黄母哈日村选定1个地块(2号地)共290.3公顷(4354.4344亩)土地(即投诉人反映的一万多亩柠条)。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草字〔2023〕12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林草草监发〔2023〕235号)等相关规定,2023年12月6日,项目取得《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开发区域选址意见的函》(达林草审函〔2023〕447号);2024年4月26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万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草资许准〔2024〕461号),同意该项目使用达拉特旗集体林地8.7691公顷(131.54亩),其中防护林8.3135公顷(124.7亩),其它林地0.4556公顷(6.83亩);2024年5月23日,项目取得《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准予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征收使用草原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草监许准〔2024〕683号),同意该项目征收使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吴四圪堵村,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元宝湾村的35.1444公顷(527.166亩)草原。2024年6月7日,项目取得《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临时占用草地的批复》(达林草许准〔2024〕007号),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昭君镇查干沟村、吴四圪堵村,恩格贝镇黄母哈日村、元宝湾村天然草原311.7516公顷(4676.274亩),2024年7月26日,项目取得《鄂尔多斯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内蒙古能源集团达拉特旗100万千瓦矿区光伏+储能项目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的决定》(鄂林草许准〔2024〕183号),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达拉特旗昭君镇、恩格贝镇林地149.9057公顷(2248.59亩),其中防护林149.2182公顷(2238.27亩),其他林地0.6875公顷(10.3125亩)。 综上所述,该项目是在上级相关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启动实施,项目实施前已取得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关于使用林地和草地的批复,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责令达拉特旗林草部门规范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草原林地、非法使用林草地和破坏林草植被等违规行为;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严格按照林草部门审批要求,监督相关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政策文件要求,如发现破坏林草地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 | 已办结 | 无 |
2 | D2EE2024820114 | 伊金霍洛旗新庙村乌兰满来梁煤矿,从六月开始在矿区西端帮(即矿区最西端3-2煤层、2-3煤层)夜间超范围开采,白天将超范围开采位置回填开采废石。 | 伊金霍洛旗 | 生态-矿山开发,其他污染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乌兰集团满来梁煤矿。2024年8月2日,伊金霍洛旗聘请第三方机构内蒙古科翔生态环境测绘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测量,该矿山露天采剥工作面未超出采矿许可证范围,矿区西端帮3—2煤层、2—3煤层未发现超范围开采情况,采剥及回填作业均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来梁煤矿(2.4Mt/a)初步设计》施工和治理。 | 不属实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煤矿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超范围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 已办结 | 无 |
3 | D2EE2024820115 | 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开源社区准格尔旗蒙古族学校东侧猪圈南侧煤堆旁厕所底座堆放鸡粪、粪便,散发异味。 | 准格尔旗 | 大气-异味 | 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沙圪堵镇开源街E8排3—213号,与编号D2EE20247250024问题为同一事项,系邻里纠纷问题。经再次现场核实,投诉人邻居杨某某家猪圈、厕所底座仅存有少量垃圾,不存在鸡粪及其他粪便堆放现象,附近也无异味。 | 不属实 | 沙圪堵镇开源社区工作人员已对该猪圈、厕所底座附近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覆盖了新的沙土。准格尔旗已责成沙圪堵镇、开源社区协调解决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之间的邻里矛盾,同时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劝解教育,引导其睦邻友善、和睦相处。 | 已办结 | 无 |
4 | D2EE2024820116 | 2010年至今,东胜区罕台镇罕台村郝家渠社布拉格沟村东羊水泥制品厂,将清洗水泥制品模具的废水排入该厂东大门20米左右的排水沟内,流入附近10亩左右的耕地里,其中2亩耕地被冲刷形成一米深的沟并覆盖有1厘米厚的水泥,清洗废水还污染了距离耕地200米的水井。 | 东胜区 | 水-工业废水,生态-毁林毁草 | 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东羊水泥制品厂为鄂尔多斯市东羊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羊水泥制品公司),公司位于东胜区罕台镇罕台村郝家渠社境内,占地面积97866平方米,于2010年建成并投入生产,相关环保手续齐全,目前正常生产。 (1)关于“2010年至今,东羊水泥制品厂将清洗水泥制品模具的废水排入该厂东大门20米左右的排水沟内,废水流入附近10亩耕地及在2亩耕地中冲刷形成1米深的沟并覆盖有1厘米厚的水泥”问题调查情况。东羊水泥制品公司从2010年底投产以来,按照环保要求,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均进行回收再利用。东羊水泥制品公司东墙外有1处雨水自然排水渠,2024年7月25日,东羊水泥制品公司的外委单位商砼车司机私自将清洗商砼车罐产生的约2立方米废水外排到排水沟,随近期雨水汇集流入下游自然水渠。经现场勘测,在该排水渠上游存在占地面积为561平方米的水泥残渣等固体废弃物,同时在下游自然水渠里发现总长度为1653.41米、面积为4.2345亩(其中耕地0.0825亩)水流冲刷痕迹,并伴有水泥物残留,残留的水泥物出现在排水渠表层,覆盖厚度并未达到1厘米,所涉及的0.0825亩耕地未种植农作物,也未发现耕地被冲刷形成1米深的沟。 (2)关于“清洗废水还污染了距离耕地200米的水井”问题调查情况。村民郝某林家水井位于东羊水泥公司东侧排水渠15米处,距离东羊水泥公司691米;郝某华家水井距离东羊水泥公司东侧排水渠10米处,距离东羊水泥公司461米。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东胜区站出具了《罕台镇罕台村郝家渠社布拉格沟村水井水质监测报告》,报告显示,郝某华家水井21项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郝某林家水井20项指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1项氯化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的Ⅲ类标准限值,超标0.3倍。 |
部分属实 | 一是东胜区生态环境分局、罕台镇人民政府责令东羊水泥制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前,将雨水排水渠附近的固体废弃物以及下游自然水渠内的水泥物残留进行彻底清理。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生产废水按照环评要求回收利用,不外排。三是罕台镇人民政府对郝某林家水井进行清洗,清洗后再进行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采取安装水质净化设备的方式对井水进行过滤,确保水井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未办结 | 2024年8月2日,东胜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罕台镇人民政府对东羊水泥制品公司总经理邱某某进行约谈。 |
5 | D2EE2024820117 | 康巴什区东方斓郡小区东面,露天停车场没有硬化,来往车辆造成粉尘污染。 | 康巴什区 | 大气-扬尘,大气-其他 | 东方斓郡小区项目位于康巴什区青春山路以东、哈达街以南、团结路以西、甘德尔街以北区域,项目由内蒙古正林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东侧未设置停车场,小区居民为便于停车,自行将车辆停在小区东侧空地内。因小区东侧地段施工车辆频繁出入,造成一定扬尘,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 部分属实 | 康巴什区城市管理局已将该空地内停放车辆进行清理,并通过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往来车辆管控、严禁施工车辆通行等手段全力降尘抑尘,改善环境质量。 | 已办结 | 无 |
6 | D2EE2024820118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银钻小区1号楼西阿亮烤翅油烟大(油烟通过管道排入下水道),气味呛鼻,油烟机、空调外机晚上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 准格尔旗 | 大气-油烟、大气-其他、噪音-其他 |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阿亮烤翅为阿亮烤辣翅烧烤店,位于准格尔旗迎泽街道银钻商业中心1号楼西1号,属于合法经营餐饮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50622MAD3NONJOU)。该店铺于2023年11月22日注册成立,面积280平方米。店铺距离银钻小区最近住户约20米,店铺烟气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通过管道排入店铺南侧墙外缓冲坑内(长0.7米、宽0.4米、高0.4米),未排入下水道。2024年8月2日,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内蒙古中空环保有限公司在营业高峰期(20:00—21:00),对该店铺4个基准灶台的油烟净化器后端进行采样检测,共检测五组数据,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参考限值,符合油烟排放标准,但由于距离周边住户较近,会对居民的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内蒙古中空环保有限公司在距离油烟机、空调外机3米处进行了噪声检测,昼夜两次检测噪声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限值。 | 部分属实 | 一是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该烧烤店重新设计油烟管道排放方案,将原有烟气管道改至水岸精品酒店楼顶北侧,重新布局后的烟气排口距离银钻小区1号楼最近住户约70米;同时要求该商户严格按照《油烟、排风清洗维护计划表》,定期开展清洗维护工作。二是责成准格尔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该区域周边经营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 未办结 | 无 |
7 | D2EE2024820119 |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友谊街道办事处草场村后沟社厅子堰煤矿西北面300米处,露天开采放炮产生噪音、扬尘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准格尔旗 | 大气-扬尘,噪音-工业噪音 | 投诉人反映的厅子堰煤矿为准格尔旗窑沟乡厅子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公司位于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亭子墕村,于2017年12月开工建设,2021年6月投产,核定产能300万吨/年,属于合法正常生产的露天煤矿。 经调查,该煤矿共1个采区,由东向西推进,现作业面位于采坑西南部。矿区配备清扫车1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16台,负责采坑、排土场、运输道路等区域清扫除尘和洒水降尘,并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边坡喷洒抑尘剂,以减小粉尘排放。在进出矿道路安装了固定式喷雾装置7组、轮胎清洗设施1套,降低进出矿道路扬尘。经调阅该煤矿第一、二、三季度环境检测报告,大气污染物排放低于《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0426—2006)限值,厂界噪音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未发现超标现象。经实地排查,厅子堰煤矿井田边界外西北500米范围内共有4户居民,最近1户距爆破区域直线距离为1071.8米,作业平盘与居民点房屋落差约50米,居民点与爆破区域之间存在台阶阻隔,对噪音和扬尘的传播起到了阻隔衰减作用,钻机装有袋式集尘器,夜间不进行爆破,但在爆破过程中会产生一定扬尘和噪音。 |
部分属实 | 一是准格尔旗生态环境分局、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督促厅子堰煤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采区扬尘管控,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对预爆破区域采取预湿等抑尘降尘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扬尘。二是责成准格尔旗公安局对爆破作业进行全程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优化爆破参数,避开居民集中休息时段,最大限度降低爆破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8 | D2EE2024820120 | 康巴什区康城名苑北门和骏世名门南门之间的马路上,每天下午大约4-5点,集中清洗10-20个垃圾桶,产生异味,污渍污染路面。 | 康巴什区 | 大气-异味,其他污染-其他(污渍污染路面) |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康巴什区康城名苑北门至骏世名门南门之间的马路。经现场调查,骏仕名门小区共有垃圾桶90个,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鄂尔多斯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骏仕名门小区南门口不定期清洗垃圾桶,2024年以来共分批清洗5次,每批次清洗垃圾桶数量约为10—20个,清洗过程中易产生异味,并造成路面污渍。 | 基本属实 | 康巴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约谈鄂尔多斯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责令其第一时间清洗路面污渍,目前路面已清洗干净,并已在骏仕名门小区负二层新建垃圾桶清洗点。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物业企业的服务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 | 已办结 | 无 |
9 | D2EE2024820121 | 2020年7月,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希里村六社挖水库时压引水管道还破坏了70多亩林地。 | 伊金霍洛旗 | 生态-毁林毁草,生态-其他 | 经调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位于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希里村六社,在大速贝沟河道管理范围内,系阿斯日音希里村2020年新建的蓄水池,由阿斯日音希里村村民委员会出资建设,主要目的是解决村集体经济流转土地和常住农牧民耕地灌溉困难问题。蓄水池建设用地的土地性质为村集体共有滩涂地。2022年,经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实地勘测,蓄水池水面面积为14.59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属于二级台地,未占用主河道。蓄水池通往灌溉地需要铺设管道,经过灌木林地。该灌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人工种植沙柳,种植走向为南北走向,管线走向为东西走向,管线铺设经过灌木林地时,违规占用灌木林地面积约17.4亩,涉及沙柳260丛、农牧民30户。铺设管道由村集体出资,郭某某、车某某、韩某某、王某某、訾某某5户农牧民通过“投工投劳”的方式共同建设完成,全村383户813人、3700余亩土地从中受益。 2022年4月,投诉人将该问题反映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按照整改要求,对已开挖的蓄水池进行了填埋,铺设管道占用的沙柳地已全部补栽补植,植被已全部恢复,并在河岸栽立界桩。截至2022年4月底,该案件已按时办结。2024年7月24日,苏布尔嘎镇委托内蒙古昊龙测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实地勘测。经勘测,2022年该问题完成整改以来,蓄水池填埋后土地村集体一直未利用,原铺设管道地块上栽植的沙柳等植被长势良好。 |
部分属实 | 伊金霍洛旗将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已办结 | 无 |
10 | X2EE2024820008 | 2024年6月,鄂托克旗蒙西工业园区中谷矿业将清理应急池产生的污泥臭水倾倒在德晟钢铁厂东侧大棚区。 | 鄂托克旗 | 土壤-工业固废,水-地下水、大气-异味 | 投诉人反映的中谷矿业为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西产业园。该公司设计建设年产60万吨PVC、60万吨烧碱、100万吨电石、160万吨电石渣水泥项目,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一期年产30万吨PVC、30万吨烧碱、50万吨电石项目建成投产。 经现场核查,该公司实际建成一座1万立方米事故水池,用于收容事故状态及开停车时产生的废水,收纳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因事故水池为露天池体,雨季及风沙天气时将泥沙带入事故池内形成淤泥。2024年6月15日,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乌海市宏观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清理淤泥并拉运至内蒙古鑫盛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清理拉运工作自2024年6月24日开始,7月7日清理完成。 经初步调查核实,2024年6月28日,经乌海市宏观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杜某同意,鄂托克旗蒙西镇巴音温都尔嘎查日光温室大棚区牧民穆某以利用淤泥作为肥料为由,乌海市宏观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将20辆车的淤泥运至穆某家门口西侧5米处空地倾倒填埋,填埋量需进一步调查后确认。 |
属实 |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由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对中谷矿业公司、乌海市宏观丰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清理非法处置的淤泥。二是由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和蒙西镇人民政府对同意倾倒淤泥的穆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责令鄂托克旗生态环境分局和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相关部门加强园区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固废行为。 | 未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