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专题>鄂尔多斯市政策“诠”知道>其他
《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2-09 10:1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依法治市办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法办发〔2023〕1号)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鄂尔多斯市委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2023年、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构建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重点工作 

  围绕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申报指南(2023年版)》九方面、100项指标任务,《实施方案》包含9大项具体任务: 

  一是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主要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主要是全面规范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主要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四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主要是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五是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主要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六是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主要是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实现绝大多数矛盾纠纷通过法定渠道解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注重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七是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依法得当。主要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是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主要是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提升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能力。 

  九是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主要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为进一步确保我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实施方案》明确了按以下四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补充完善印证材料(2月上旬完成)。全面梳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印证材料,确保各项指标印证充分。 

  (二)全面审核评估材料(2月中旬完成)。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并及时收集和整理。梳理汇总各旗区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重要成效和突出亮点,形成我市评估的自评报告。 

  (三)全面组织材料网报(2月底完成)。按照示范创建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系统的网络申报材料,提交自评报告。 

  (四)做好实地评估准备(3月至创建活动结束)。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的实地评估要求,配合评估组完成网络检索、案卷评查、法律知识测试、资料核查、人民满意度测评等实地核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为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实施方案》提出了3条保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二)把握工作重点,提高标准质量。要深入总结本地区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成绩和问题,对重点领域执法、重点领域街访、重点案卷评查等指标任务开展模拟测评,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将示范创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统筹协调、检查指导作用,谋划好、推动好、落实好各项工作。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