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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7 10:47: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和...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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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品质颜值双提升,增强城市影响力美誉度,打造全国一流城市形象,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2023年8月4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行动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印发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2017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城市精细化管理,必须适应城市发展。要持续用力、不断深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强社会发展活力。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强调,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又要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 

  中央和自治区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解决制约城市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5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政办发〔2018〕60号),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为导向,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智慧化、人性化、精准化为着力点,聚焦民生、重点和短板,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影响力,使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 

  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部署,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中心城区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方案》(鄂府发〔2019〕66号),推动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2023年,为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城市品质颜值双提升,增强城市影响力美誉度,打造全国一流城市形象,深化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制定出台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二、在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要把握好哪些原则?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工作中必须把握五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办好民生实事,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居民生活品质,切实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坚持建管并重。以建促管,以管促建,着力解决重建设轻管理、重地上轻地下、重眼前轻长远等问题,高质量建设,高效能管理,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协调发展,形成“建管并举”、相互衔接的城市管理体系。三是坚持智慧赋能。以城市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依托“一网统管”,加强各环节、各平台、各部门、各主体之间的紧密衔接与协同,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和智慧化。四是坚持示范引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加强在体制机制、技术方法、行动实践等各层面的全方位创新突破,加快形成示范标杆,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短板、锻长板、树样板,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五是坚持齐抓共管。按照“市级统筹规划、旗区执行落实、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格局。结合网格化管理的赋能升级,全面激发社会活力和参与度。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市民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城市管理,实现城市共建共管共治共享。 

  三、《行动方案》制定了哪些发展目标? 

  《行动方案》分阶段设置2023年至2025年的任务目标,并为实现任务目标而设置生态宜居、便捷舒适、安全韧性、整洁有序、数字转型、多元共治等六个类别共20条具体指标,指标对2025年实现城市绿道、完整社区、城市道路、生活垃圾分类、基础平台建设、业主委员会组建等具体目标作出要求,针对中心城区和旗区政府所在地的现状分别设置目标值,并将指标属性设置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种,合理设置各项指标目标,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将如何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行动方案》从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推动多元共治、坚守安全底线、坚持制度引领6个方面制定了29项具体工作任务,并针对每项重点工作落实了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 

  一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提出加快公园城市建设、推进城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加快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加强历史文化保护5条举措。二是推进交通综合整治,解决交通拥堵和停车问题。提出缓解交通拥堵、规范停车秩序、建设慢行友好城市3条举措。三是加强市容环境整治,打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出持续加强城市保洁、加强建(构)筑物立面管控、深化流动摊贩管理工作、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加强城区河道及景观水体管理、提升城市亮化水平、加强城市公共设施更新维护7条举措。四是推动多元共治,创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提出了推动城市管理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协同共治机制、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建引领典范社区建设5条举措。五是坚守安全底线,加快推进韧性城市建设。提出了建立健全韧性制度体系、开展城市生命线安全普查和风险评估、强化生命线安全监测管理、强化小区综合管理、强化窨井安全整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6条举措。六是坚持制度引领,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体系。提出了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建设、开展常态化城市体检评估3条举措。 

  五、为贯彻落实好《行动方案》,具体有哪些保障举措? 

  为更好贯彻落实《行动方案》,保障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共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严格督导考核、加大宣传引导四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推进会,每年召开一次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现场会,各旗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区三年行动方案。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及时对城市管理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立项、审批、列入计划、划拨资金,确保各项举措顺利实施,市、旗区两级财政建立稳定的城市管理经费增长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建设模式。三是严格督导考核。进一步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市领导小组强化评估考核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加强对旗区、相关市直部门的考核,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四是加大宣传引导。深化与新闻媒体合作,吸引各类主体参与城市管理,发挥监督作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群众举报制度,不断深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市民参与的大城市管理格局。 

  六、下一步将如何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 

《鄂尔多斯市持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由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消防救援支队依职责分工负责,按行业分领域指导各旗区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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