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我市首宗工业仓储项目土地“带方案出让”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摘牌,项目地块位于空港物流园区,此次土地“带方案出让”的成功摘牌标志着鄂尔多斯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又一重大突破。
该宗土地拟投资建设鄂尔多斯市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总投资7.9亿元,总建筑面积10.97万平方米,共建设8栋标准化仓储库房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成为集物流仓储、分拣配送等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集散综合体,助推鄂尔多斯市物流体系建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
为了确保项目尽早落地投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园区管委会提前谋划、高位推动,改变传统方案编制审批模式,探索工业仓储项目“带规划设计方案出让”,编制主体从入园企业转变为园区管委会,将地块方案编制时间节点由土地出让后前移至土地出让前。在市自然资源局业务指导下,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先行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出具审查意见。通过方案审批服务关口前移,办理时限由传统模式的20个工作日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实际1个工作日提前完成。方案批复后,空港自然资源分局与伊旗自然资源局协同配合,将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及批复意见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对外发布,让拟供应土地由“生地”变为“熟地”,切实变部门“坐等”审批为主动“靠前”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下一步,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聚焦“拿地即开工”服务创新改革,注重全生命周期线上审批管理,为产业投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极简审批”。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流程设置,在前期完成“拿地前”、“拿地中”两个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市物流集散中心项目“拿地后”审批服务进度,待土地出让公示期满并签订出让合同后,通过构建代办帮办、跟踪协调、沟通反馈、同步跟进、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1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实现“四证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