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万大学生鄂尔多斯创业就业圆梦行动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凡在我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以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均可获得资助。
此次资助的申请程序是: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所属旗区(以工商登记注册的营业执照中住所或经营场所所在地为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鄂尔多斯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业计划书等申报材料,对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创新能力、科技含量等要素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等级。
经专家评审确定等级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财政部门将按照1万元、2万元、5万元、8万元4个等级给予项目资助。评审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核准文件,由市人社部门拨付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资金。
(人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