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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拉动文化和旅游消费增长 努力推动文旅市场提质扩容
——访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永华

发布时间:2021-08-27 15:30:00      作者:苏永华      来源:鄂尔多斯市文化和...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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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2020年底,国家文旅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公布了首批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和60个试点城市,其中鄂尔多斯市荣膺首批示范城市,成为全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城市。获评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今天,我们节目邀请到的是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永华,就推动全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建设进展情况作具体介绍。苏局长,您好,欢迎做客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苏永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和大家探讨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措施思路,同时也借助本次机会,给大家介绍鄂尔多斯市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具体措施。

  主持人: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是国家三部委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的具体举措。作为首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我市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苏永华: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旅产业发展,把促进文旅消费、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引领地区转型发展的支柱性产业来推动,从供需两端持续发力,通过“聚合力、挖潜力、激活力、提效力”四力措施,着力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

  ——“聚合力”,就是统筹共建凝聚消费合力。市委、市政府将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来统筹谋划,成立了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出台了《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每年配套安排2000万元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同时统筹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专项资金,重点对文旅项目建设、数字文旅产业发展、开拓旅游客源市场等九个方面进行鼓励和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和旅游业。

  ——“挖潜力”,就是加大补贴挖掘消费潜力。获评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以来,全市不断加大文旅惠民消费补贴力度,形成“你阅读,我买单”“你消费,我补贴”促进文旅消费模式,努力提升居民文化素养和文化消费意识,引导和培育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习惯,激发居民消费意愿。特别是,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文旅行业的冲击,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消费券2000多万元,兑现全域旅游政策奖励资金2000万元、旅游景区门票减免补贴资金2282万元,并组织文旅企业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广大市民和游客参与文化旅游消费,带动文旅消费市场复苏。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1150.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27.3亿元,分别同比恢复66.3%、64.4%。

  ——“激活力”,就是丰富产品、激发消费活力。紧紧牵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不断丰富文旅产品内涵,高水准打造推出了响沙湾、鄂尔多斯草原、鄂尔多斯野生动物园、准格尔黄河大峡谷等一批精品文旅项目,充分发挥文旅融合优势和节会活动效应,组织开展了“文化进景区、旅游提品质”主题内容的演艺、文创、非遗、图书、红色文化和旅游商品“六进景区”活动,举办了“乐享鄂尔多斯”草原音乐美食季、鄂尔多斯花季旅游和黄河几字弯文化旅游季等重点文旅活动,打造推出以康巴什乌兰木伦湖区、东胜月季公园等为代表的城市灯光秀、水秀表演、夜娱等为主体的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夜间文旅消费网红“打卡地”,使其成为全市文旅产业的有效补充和新的增长点。2021年上半年,全市共接待国内游客832.82万人次,同比增长122.31%,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99.06.%。实现旅游业综合收入197.74亿元,同比增长122.18%,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82.04%。

  ——“提效力”,就是智慧文旅提高消费效力。鼓励文旅企业等建设文旅数字化应用场景,大力支持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非遗馆等数字文化场馆和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数字文化产业园等建设,建成鄂尔多斯智慧文旅公共服务平台,构建起以大数据中心为核心,以公共服务、智慧监管、智慧政务、智慧营销为主体功能,配套产业监测、大数据分析等多个子系统的“1+4+N”的一站式综合应用平台,推出“云游鄂尔多斯”智慧文旅服务项目,实现一部手机游鄂尔多斯。开发建成“移动图书馆”APP、“鄂尔多斯文化云”等平台,年均点击量超过630万人次。

  主持人:刚才,苏局长向我们概括性介绍了鄂尔多斯市在推动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市人民政府出台的《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备受社会关注,您可否就这一政策做一个基本解读?

  苏永华:好的。根据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需要,在整合原有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文化消费的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6〕59号)和《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办发〔2017〕93号)的基础上,2021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鄂府发〔2021〕52号),并将原预算内2000万全域旅游政策奖励资金调整为促进消费专项资金,同时整合国家和自治区用于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扶持资金,从文旅项目建设、丰富文旅产业内容、推进数字文旅产业、开展消费补贴、培育文旅消费品牌等9个方面进行鼓励和支持,明确具体支持对象和奖补标准。

  一是支持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对实际完成投资并建成运营的500万以上的红色旅游、健康养生、休闲度假等新业态和新产品项目,按项目投入的5%予以奖励,单项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丰富文旅产业内容。鼓励乌兰牧骑进景区展演,支持旅游演艺、非国有博物馆免费开放及文创、非遗等机构进景区、机场、星级酒店等开设实体店项目。

  三是推进文旅产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非遗馆等数字场馆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景区、智慧酒店和数字文化创业园区。

  四是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鼓励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设立或引进文创企业。

  五是推动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各旗区建设夜间文旅消费街区和特色夜市,鼓励文旅企业增设夜间文旅项目,打造夜间文旅经济热点。

  六是开展文旅消费补贴激励行动。通过举办文化旅游惠民消费月、消费季等活动,针对市民、游客和低保人群等,开展文旅消费惠民补贴行动。

  七是鼓励对外宣传推广。支持文旅企业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举办的文旅展销会及组织举办特色化品牌文旅活动。鼓励文旅企业及个人利用新媒体技术创作以鄂尔多斯文化旅游为题材或背景的作品并进行广泛传播。

  八是鼓励开拓旅游客源市场。支持旅行社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和开展旅游包机、旅游专列业务,按地接人数予以奖励。

  九是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品牌。鼓励开展文化旅游品牌创建,重点对评定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休闲旅游度假区、五星级饭店、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区(点)等,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奖励。

  主持人:《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出台后,市文旅局牵头,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委出台了具体实施细则,对奖励补贴的项目类别、补贴标准、组织、申报、审核、公示、决定、兑现等程序予以明确,请您对此实施细则做一个解读说明。

  苏永华:《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出台后,由市文旅局牵头,着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8月6日,《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正式印发实施。本实施细则全文共十一个章、三十四条。

  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实施细则制定依据、支持方向和原则,明确了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和旗区有关部门的职责,以及确定了整体申报和审批流程等内容。第二章至第十章为分项说明了鄂府发〔2021〕52号政策措施支持的九个方面的具体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第十一章为附则,明确了申报财经纪律和有关要求等。实施细则内容较多,对《鄂尔多斯市支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的每一个支持对象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均做了详细说明,相关文旅企业及个人可登录鄂尔多斯文化和旅游局官网进行查阅,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如在项目申报工作中遇到疑问,可直接向文件中所列的具体责任科室进行咨询。

  主持人:非常感谢苏局长今天做客节目,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有关情况。

  苏永华: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借此机会,我要真诚地感谢全市文旅企业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的不懈努力。鄂尔多斯的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文旅企业的开拓引领,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市文旅局将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打造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做出贡献。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苏局长做客在线访谈,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广大网友如果想继续深入咨询对促进文旅消费方面政策或反馈意见建议,可以拨打市文旅局产业发展科电话8183867,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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