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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建设美丽河湖 共筑绿色鄂尔多斯梦

——访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副主任邱伟

发布时间:2019-09-25 16:05:00      作者:邱伟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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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欢迎来到“在线访谈”节目。今天做客我们访谈节目的嘉宾是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办副主任邱伟。邱主任,您好! 

  邱伟:主持人,你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对鄂尔多斯市水利工作和“河湖长制”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谢谢! 

  主持人:这期节目的主题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建设美丽河湖 共筑绿色鄂尔多斯梦”。下面,请邱主任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河湖长制?河湖长制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邱伟: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河湖长制。河湖长制简单地讲,就是由地方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通过系统治理、综合整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一项制度创新。这项制度延伸至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可以说是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河湖长。 

  河湖长制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积极开展保护水资源、管理水岸线、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监管水执法六方面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主持人:河湖长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全面推行的呢? 

  邱伟: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河湖管理保护发表重要论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200310月,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率先建立河长制,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7年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同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8年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20179月,我市随即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拉开河湖长制全面推进序幕。 

  主持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不是就是水利部门的工作? 

  邱伟: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河湖长制是由各级党委政府的党政领导担任河湖长,领衔河湖治理,统筹各地区、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的,所以这不是水利部门一家的事。 

  主持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主要涉及哪些部门呢? 

  邱伟: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涉及到全市各旗区,包括市旗两级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委办,发改、工信、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牧、卫健、应急管理、审计、能源、林草、执法,检察院、水文等23个部门和单位。 

  主持人:鄂尔多斯市建立了河湖长制的组织管理体系吗? 

  邱伟:鄂尔多斯市在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了河湖长制“四级河湖长+河湖志愿者”的组织体系,如期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庄严承诺。 

  四级河湖长:就是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按照辖区属地原则层层设立河湖长。目前,全市有四级河湖长1286人(市级7人、旗区级62人、苏木乡镇级463人、嘎查村级754人),实现了河湖长全覆盖。我们实行双河湖长制,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市级层面,市委书记牛俊雁、政府市长斯琴毕力格分别担任第一总河湖长和总河湖长,5位市领导(副书记,分管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民政工作的4名副市长)分别担任市级13条主要河流和红碱淖的河湖长。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参照市级架构,也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湖长。另外,我们会及时更新公示公告新调整的河湖长,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 

  河湖志愿者: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河湖志愿者活动、小学生争当“小河警”、聘用专职河湖保洁员等方式,吸纳200多名群众参与河湖管理与保护。 

  主持人:那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范围主要涉及哪些呢?河长、湖长的工作职责又是什么呢? 

  邱伟:鄂尔多斯市西、北、东三面被黄河环绕。境内河流分外流河和内流(闭流区)河,均属黄河流域。外流河向西、北、东三面汇入黄河,北部有毛不浪沟、卜尔色太沟、黑赖沟、罕台川、哈什拉川等十大孔兑,南部有无定河,中部有摩林河、都思兔河、窟野河、皇甫川等河流。全市实行河湖长制的主要是426条流域面积30km2以上的河流,88座水面面积0.5km2以上的湖泊,全市5座大中型水库、73座小型水库、13个供水水源地,这些都是我们河湖长制实施的范围。 

  各级河湖长是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河流湖库管理保护最直接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实施者,主要职责有: 

  1.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镀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3.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主持人:那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呢? 

  邱伟:20179月,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着力在夯实河湖长制基础、抓好河湖治理专项行动上出实招、用实劲、下实功,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与保护初见成效,河湖整体面貌有效改善。 

  一是基础工作扎实推进。河湖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每条河流、每座湖泊都配备了河湖长。建立了河湖长制信息报送、信息共享、督察、考核验收、考核、河长会议等六大制度。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在2018年度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名列前茅。 

  二是各级河湖长到位履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以上率下,积极巡河巡湖,带动全市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2019年以来,7位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3人次,全市四级河湖长巡河巡湖10203人次;全市召开总河湖长会议17次、河湖长会议27次;对责任部门和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河湖长履职情况督导检查39次;共处理解决有关问题702个。 

  三是河湖“清四乱”成效良好。国家“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排查出各类问题677个。针对问题,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联动,按照“一问题两单制”的要求,以“谁破坏、谁清理”的原则,逐一建档立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表、路线图,按照“三个一批”(责任主体明确的,责任主体自行清理销号一批;责任主体明确但不主动清理的,联合执法清理销号一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政府清理销号一批)的清理整治要求,逐个问题清,逐个钉子拔。截至7月底,鄂尔多斯市67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全市累计清理垃圾62.8万吨,拆除违建4509.1万平方米,拆除鱼塘123个,疏通河道1139.5公里,河流湖泊面貌明显改善。同时,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域岸线规划和采砂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乡村河湖管理不断加强。 

  四是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工作持续加强。水资源方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取水许可手续,加大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力度,推进节约用水。加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断提高中水回用率和疏干水利用率。水环境方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涉水问题整改和地下水超采严重问题有效推进。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58家无证取用地下水企业,已整改完成52家。415项年度水污染防治任务完工85项。乌兰木伦河、㹀牛川、都斯图河、万家寨水库、磴口、三盛公、头道拐、无定河等8个重点流域国控段断面平均水质达标。跨界水源地整治工作受到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书面表扬。全市建成污水处理厂31座,处理能力58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6.17%;工业园区污水应收尽收,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水生态方面,有序推进黄河二期防洪、伊金霍洛旗东西红海子水系连通、杭锦旗陶赖沟流域综合治理、东胜区遗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等重点水利水保工程建设,连续3年向红碱淖补水300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红碱淖水质。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61.8万亩。 

  主持人:我们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方面取得的成绩还是很明显的,是有目共睹的。那鄂尔多斯市的河湖长制工作还有哪些亮点呢? 

  邱伟:鄂尔多斯市河湖长制工作的亮点除了领导重视、高位推动以外,另一个最大的亮点就是机制制度的创新。 

  一是建立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总河湖长,对本行政区域的河流湖泊生态环境负总责,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全市上而下形成了“党委政府指挥、河长办领唱、各级各部门齐唱、人民群众参与”的河湖工作大合唱格局。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旗两级河长办分别牵头成立由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农牧、林业和草原、能源、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印发河湖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开展了闭环式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河湖“四乱”问题。全市开展“清四乱”联合执法363次,出动执法人员4000多人次,形成河湖保护治理合力。 

  三是建立河长办同检察机关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市河长办主动与市检察院对接,就全市河湖“清四乱”工作座谈3次。联合成立河湖“清四乱”专项督导组,检察机关派专人参与督导。建立重大情况通报、重大案件协商、移送督办等衔接机制,凝聚共识。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基层检察院先后2次分类向市级检察院反馈“四乱”问题,及时通报全市河湖“四乱”问题整改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针对不同河段位置、责任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用法治力量保护河湖水生态。市旗(区)两级院审查立案12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59件。 

  四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河湖志愿者活动,聘用“小河警”、“河小二”、专职河湖保洁员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河湖治理监督。以优秀个体的参与、呼吁带动全社会参与河湖监督治理,在全社会形成共抓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方式的资金投入机制。统筹水利、环保等各类专项资金近2.2亿元,用于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终极目标奠定基础。 

  六是建立考核问责激励机制。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市“五位一体”考核内容,并将赋分由8分提高到了50分。同时,把履行河湖长制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这六大制度机制为全市河湖长制的落地见效提供了制度保障。 

  主持人: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看来我们距离建设美丽河湖、共筑绿色鄂尔多斯梦的美好愿景更进一步了。那么今后我们在河湖管理方面又是如何安排的? 

  邱伟:“河长制”关键在“河长治”。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在“管水”“治水”“护水”上下功夫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不断改善鄂尔多斯市河湖生态面貌。 

  一是着力在“管水”上下功夫见实效。一方面是加强河湖空间管控。按照自治区要求,抓紧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这项基础工作。另一方面是落实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流域用水总量红线指标,严格完成2019年“三条红线”指标任务。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指标。 

  二是着力在“治水”上下功夫见实效。开展“清四乱”回头看、黄河“清河行动”及“雷霆斩污”专项行动,解决河湖“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能力。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重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河湖违法陈年积案“清零”行动各项要求。加快城镇、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加强城镇污水收集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达标率,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对河湖水质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内源污染等综合防治,依法取缔非法设置的入河湖排污口。 

  三是着力在“护水”上下功夫见实效。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推进河湖生态修复保护,抓好水源涵养和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超采区基本达到采补平衡。落实好“巡河”制度,加强日常巡查保护。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四乱”、非法取水等涉河湖违规事件。建立全市河湖管理保护信息系统,实现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共享与动态监控。 

  当然,除了上面的重点工作外,河湖长制的全面推行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希望全市每个公民都积极行动,投身到河湖管理保护中,为建设美丽河湖、共筑绿色鄂尔多斯梦作出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也代表鄂尔多斯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鄂尔多斯市水利事业和“河湖长”制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悉心指导和热心的监督。谢谢! 

  主持人:通过邱主任的讲述,让我们感受到做好河湖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光荣感。感谢邱主任做客在线访谈节目,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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