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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6:40: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行政审...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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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ordo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政务公开科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泰商务广场T1204联系电话:0477-858117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在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中,鄂尔多斯市排名全区各盟市第一名。 

  (一)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165条,政务公开类信息7287条(其中,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类信息235条、深化“放管服”改革类信息398条、民生领域类信息619条),公开政府文件246件,规范性文件14件,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答复函304件。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发政策解读746件,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42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28条。积极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平台“一网通办”工作。指导各旗区完成政府组成部门、垂管单位、苏木乡镇(街道)接入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要求各旗区、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地方标准办理依申请公开件。2022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7件,办结424件(其中,市人民政府受理36件,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受理189件,各旗区人民政府及部门受理2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按照政府文件审签流程,公开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答复函。进一步规范市人民政府网站“文件库”栏目设置,分类展示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梳理细化规范性文件分类,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信息。严格落实动态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编发力度,做好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删查工作,全市共删查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24921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完成全市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发布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12期。完善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对无力维护的账号坚决关停。  

  (五)监督保障。一是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通过线上视频会议、线下集中培训等方式对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进行讲解培训。充分利用全市政务公开微信群,转载发布政务公开资讯,提出工作要求,指导旗区、部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规范性文件

92

12

56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653

行政强制

68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5176.21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17

8

0

3

0

5

4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2

4

0

1

0

4

2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7

1

0

0

0

0

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1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1

3

0

0

0

0

1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7

0

0

0

0

0

1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5

0

0

0

0

0

15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5

0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1

12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409

8

0

2

0

5

4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1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3

0

1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发布的系统性、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继续规范;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2023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优化完善政府网站版面和栏目设置,全方位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查阅便捷度。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度,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提高答复水平。三是指导推动各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我市各级行政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202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根据工作实际,印发《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梳理制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台账》,全面调度各旗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实时跟进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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