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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0:26: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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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网(http://jtj.ordos.gov.cn)进行公开且可下载电子版。(联系电话:0477-8125272;电子邮箱:jtjkxjsk@163.com

  一、2022年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法、便利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数31条,交通相关政策文件数21条,交通运输行政处罚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数1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21条,预决算公开信息13条,招标中标信息数155条,其他类信息数50条。历年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公开信息涵盖范围比较全面,信息内容清晰有针对性,方便群众办事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新收并答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件,申请事由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的1件。受理方式为网络线上受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动态拓展公开内容。一是结合交通行业实际,编制《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定期审查并进行动态调整,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招投标公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公开财政决算信息,并公布资金分配和具体使用流向。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把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的政府信息处罚等事项列入门户网站“交通执法”专题专栏进行公开,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做好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益的政策文件,积极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宣贯、解读。做好公开的同时,将起草说明、正式文本和上级依据文件向市司法局备案。2022年发布、转载政策解读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其中,《鄂尔多斯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 》解读制作了内容丰富的政策图解,更加便于公众理解。《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汽车客运站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适用范围,避免政策误解误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优化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一是及时保障门户网站栏目更新,政府信息、新闻信息、互动信息更具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提供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二是畅通投诉渠道,通过“12345市长热线”和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等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收到局长信箱信件13件,办理12345平台转来群众诉求件3889件,均及时回复群众。三是便利群众办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上办事大厅、窗口公告栏等线上、线下途径及时更新准确、全面的信息。2022年共更新各类信息2177条,开展在线访谈2次、意见征集4次,合理的意见给予采纳并尽予以公开。2022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100%。

  2.打造政务新媒体平台。目前“鄂尔多斯交通”微信公众号包括便民服务、出行服务、远通天下三个板块。全年共发布信息748条,用户关注量12349位。涵盖我市重大项目进展、交通运输、交通执法等信息,实现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和民生服务功能的有机结合。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安排、部署,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局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梳理,规范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一步督促各科室(单位)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就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2.加强公开载体的监督检查。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同时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内部绩效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信息专业性较强,解读方式有待创新,针对性和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新条款的理解与适用把握不准。三是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推进,管理制度、栏目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公开行为。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及时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及内容;按照答复及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作原则,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管理,规范办理程序。二是提升平台建设。进一步根据统一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权威全面向社会主动公开文件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创新公开服务。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提升信息发布、解读的整体水平;增强政务新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群众办事服务中的广泛应用。四是充实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工作实际,紧扣薄弱环节,科学设置培训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为0元。

   (二)对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鄂尔多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在本部门网站开设营商环境公开专栏,及时转载发布自治区我市和我单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共发布营商环境动态信息51“鄂尔多斯交通”微信公众号发布营商环境信息35条。 

 2.推进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结合交通领域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现已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本部门事业单位及监管企业共37条。

 3.持续做好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公开,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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