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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1:07: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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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将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推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一)主动公开。围绕防止返贫监测、衔接资金项目实施、单位人事、资金使用计划等内容,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1013条。及时转发中央、自治区、市重要政策,按时公开发布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工作,全面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修订完善了《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申请方式、申请资料等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公开,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流转、审核等工作流程,提高便民服务水平。2022年,市乡村振兴局收到依法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要求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审核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修订印发《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网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基础性和引导性作用。正面宣传全市在衔接资金项目建设、防返贫监测、乡村治理、厕所革命等方面取得的典型经验、特色亮点、重要举措,客观反映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对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日常信息更新维护、栏目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今年来,累计发布公开信息1013条,其中部门网站信息公开260条,微信公众号站信息公开753条。 

  (五)监督保障。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公开”“谁主管谁负责”,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政策解读公开与政策文件发布内容不够丰富,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要加大。 

  下一步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局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聚焦国家、自治区、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信息发布监管管理,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制定谁负责,聚焦重点工作,加大应当公开的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力度,让公众更好掌握重大政策内容,为全市农村人口高效办理个人事项和公共事务提供相应的政策依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现有部门“三定”方案,我局无行政执法职权,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至旗区,市乡村振兴局不审批任何项目,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相关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不涉及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477-8588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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