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发改委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23: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7-8588058。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在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化内容、强化措施等方面狠下功夫、精准发力、持续推进,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以推进电子政务作为打造阳光政务的重要手段,将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我委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超3万次。在发布机制上,我委坚持公开与保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了不因强调公开而造成泄密,也不因强调保密而不敢公开。机构改革后,经认真研究,按照我委最新职能,在确保不造成泄密的情况下,主动公开了领导分工,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委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发稿。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按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5条。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面。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应该公开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委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2021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均通过快递形式收到,收到申请后我委第一时间进行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接,并进行了妥善的答复,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信息公开的速度和质量。但是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和社会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一是信息挖掘不足,常规信息报送较多、高质量的信息较少;二是政策解读类信息更新不及时,特别是群众关心的价格、收费、物资储备、重大项目建设等内容不能第一时间作出解读;三是重要工作事项宣传报道不及时,例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节能宣传、双创活动、禁烟禁毒、公共安全等工作宣传报道滞后今后,我委将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办理效率,围绕热点、结合重点,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种形式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1年度我委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鄂尔多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上一年度市发改委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同时对整改完成的任务进行“回头看”,确保将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