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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0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发展和...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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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7-8588058。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规定》,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将发改委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与网站建设,我委门户网站年访问量超2.6万余次。主动公开了领导分工,内设科室和直属单位等信息,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严格规范信息报送程序,委内工作动态与重大会议信息由相关科室及时提供,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后送信息中心发稿。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预决算执行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和预算情况、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按时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等方面加强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2020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00余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16354712.2元

   三、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应该公开的文件,按照规定时限要求一律公开,对于不属于我委公开文件,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积极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2020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条,通过网上收到1条,收到申请后我委第一时间进行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对接,并进行了妥善的答复,得到了申请人认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1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1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1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委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以来,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各项要求,在价格监测、收费定价等方面公开、发布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响应民生关注、聚焦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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