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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11:06: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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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汇总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科室(支队)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写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0305 

  电子邮箱:1005714371@qq.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22012办公室)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公开、透明为原则,认真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兼任,落实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根据《条例》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立足实际,制定印发《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拓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对接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在线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进一步完善我局门户网站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二是根据《关于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的通知》(鄂网信字〔20152号)文件要求,我局于9月份、12月份陆续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鄂尔多斯城市管理),进一步拓宽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渠道。三是继续完善保障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栏、信息简报等信息公开平台运行,并定期发布公告内容。 

  (四)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 

  一是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需要群众深入了解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重要政策、专项行动、部门动态,通过信息简报、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公开栏、中文域名网站、鄂尔多斯在线投稿等渠道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宣传;二是制定印发《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强对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政务舆情和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关注和回应;三是制定印发《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全面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的质量,及时掌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主动权,实现舆论引导的常态化、规范化。 

  (五)多途径加强培训学习 

  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夯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基础,我局适时强化内部培训教育,一是利用机关集中学习平台,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纳入例行学习计划,开展了由市局保密委员会主任专题讲授的保密知识讲座;二是借助年度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培训契机,在各旗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共230余人参加的培训会中,围绕业务工作和信息公开及保密等内容强化学习;三是委派保密人员、新闻发言人等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市委保密委员会、市委宣传部有关信息公开大型培训讲座,并主动传达学习。通过多途径学习,为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六)强化监督考评机制。年内,我局将信息公开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细则中,同时要求旗区和园区执法局以多种方式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等形式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督查和年底考核结果看,各旗区执法局能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年内立足工作实际,适时出台《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实时发布工作动态。今年累计向“鄂尔多斯在线”上报本部门政务信息数21条,印发工作信息简报3期。 

  (二)及时完善公开信息。针对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对“领导成员”、“职能职责”及新增栏目进行更新、完善。 

  (三)加大公示公告力度。积极配合纪检委抽调干部工作,通过民主选举、公告公示向纪检委派送干部2名;同时,年内累计受理信访投诉7件,办结7件,实现信访案件办结率100%。在办公场所更新、公示党务、政务公开栏,就党务、政务方面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员介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在“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的领导班子、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发〔201443号)要求,全面梳理我局权力清单,对梳理出的39项行政权力清单(其中行政许可1项、监督检查3项、强制措施2项、强制执行6项、行政处罚27项)进行了修改、复核,并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财政资金管理 

  按照《预算法》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489号)的要求,我局已将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在鄂尔多斯市信息公开网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市委网信办有关信息公开要求,我局对中文域名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2016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强化信息公开内容审核。信息公开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委网信办的联络,获得咨询帮助。 

  (三)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政务信息公开要以社会需求、民众期盼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政务信息,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我局中文域名网站、微信、微博公众账号等媒介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五)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市局周四集中学习、自学、订阅政府信息公开书籍等方式,全面提高全局干部信息公开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采集工作深入开展;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等有关单位举办的各类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讲座等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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