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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27 16:33: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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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汇总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科室(支队)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编写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77-8580305

电子邮箱:18604773539@126.com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2栋2012办公室)

一、概述

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以公开、公平为原则,认真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自治区、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4年,市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分工职责,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局各科(室)和综合执法支队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落实,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巩固政务公开效果。

(三)开展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年内组织开展学习培训3次。其中,一次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题学习;一次是由市局保密委员会主任专题讲授保密工作相关内容;一次是组织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培训会,参加人员有全市各旗区、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共170余人。同时,我局委派信息联络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为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奠定基础。

(四)强化考核监督。市局要求旗区和园区执法局以多种方式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并采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等形式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督查和年底考核结果看,各旗区执法局能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累计向“鄂尔多斯在线”上报本部门政务信息数38条,印发工作信息简报19期,通过公示栏公示人事任免文件1个,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简介”、“工作动态”等项目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更新增加内容机构职能,累计受理信访投诉11件,办结11件,办结率100%,参加大型电视政务访谈栏目——《问政》,与观众就城市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交流。另外在办公场所主动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就党务、政务方面的职责职能、机构设置、工作人员介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公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

我局现行使行政权力39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监督检查3项、强制措施2项、强制执行6项、行政处罚27项;分别向康巴什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3个市直园区执法局等5个单位进行委托执法,所有事项全部通过信息栏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府发〔2014〕43号)要求,明确了中心城区户外大型广告的设置审批等行政权力的程序方法、时间步骤及完成时限,并通过“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二)财政资金管理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紧急通知》(鄂府办发电〔2014〕16号)要求,市局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和2014年预算已通过鄂尔多斯在线向社会公开。

四、存在的问题及2015年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201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各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公信力。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工作制度,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核机制,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准确界定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防止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信息随意公开;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要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联络,取得咨询帮助。

(三)加快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市局门户网站,积极推进各旗区(园区)执法局的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体系,及时向社会和市民群众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建立鄂尔多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博和微信公众账号,与公众加强互动交流。三是继续做好设置热线电话和信箱工作,加强依法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方便市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索取。四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党务、政务公开栏,明确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地做好公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平台以及相关媒体、报纸,及时、全面地反映我局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项及重点工作动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信息业务素质和能力,推进政务公开及信息采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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