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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30 15:24: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和...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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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刻汲取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棋盘井区域违法取水用水突出,生态环境影响严重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提升全市城镇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及利用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李理书记的批示要求,市住建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起草了这个方案。 

  《方案》由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了四个方面的排查整治内容及任务分工。核查整治的责任主体都是旗区政府,有关市直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汇总、指导、督促核查整治工作。 

  一是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重点核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情况;保护区标示牌、界桩设立情况;保护区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情况;保护区内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综合治理情况,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这项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牵头。 

  二是中心城区、旗府所在地、工业园区供水方面。核查范围包括市辖区和旗府所在地,考虑到我市工业园区供水量大、用水人口较多,因此将工业园区也按照城市供水进行核查。重点核查供水工程建设、供水经营、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二次管网、末梢水安全检测,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这项工作由市住建局、卫健委牵头。 

  三是苏木乡镇(不含工业园区所在地建制镇)供水方面。重点核查苏木乡镇生活饮用水工程设施存在隐患问题、运行与管理、安全管理等情况,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这项工作由市水利局牵头。 

  四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利用方面。重点核查旗府所在地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监管、进出水水质监管及达标排放、市政再生水利用、污泥规范化处置,以及相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这项工作由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牵头。 

  方案中提到的其他行业监管部门要协同配合抓好整治提升。 

  第三部分是进度安排,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市级层面4月28日动员部署,各旗区按要求于4月底前完成动员部署,制定排查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是自查整治,从5月1日开始持续到8月底。各旗区深入开展自查,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清单,并同步制定整治提升方案,边排查边整治。各旗区自查整改提升方案要于5月25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呈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第三个阶段是核查督导,从5月底持续至8月底。市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督导工作组从5月31日开始对各旗区自查整治情况开展核查督导,从6月1日开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工作推进缓慢的旗区进行通报,对整改推进不力的旗区进行约谈、问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置。 

  第四个阶段是总结成果,在9月份进行,主要是总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做法和经验,巩固和扩大整治提升成果。各旗区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提升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市级领导小组各专项督导组审核后,于9月2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总报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推动整治、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需要强调的是,市里成立了由苏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旗区也要比照市里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集中供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及利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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