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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5: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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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鄂府发〔2021〕13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观念,建立规范化、长效化应诉机制,保证行政机关负责人履行出庭应诉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应诉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重点阐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性;第二部分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第三至第八部分内容是为了保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落实,建立的相关配套的具体制度及措施。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义。

  第二部分:明确界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

  第三部分: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制度。

  第四部分:严格执行请假报备制度。

  第五部分: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六部分:严格实行按月通报制度。

  第七部分:加大约谈问责力度。

  第八部分:严格实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

  三、主要意义

  《意见》的出台,是完善健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的具体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将有效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关人的诉权保障,有利于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提升,有利于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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