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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11 08:22: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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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2100号)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发〔2018〕37号)以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18〕1080号)等文件精神,由我局代拟了《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并向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并下发执行,目的是进一步推进我市清洁供暖工作。

  一、《方案》出台的必要性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指示,再坚持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关心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对于北方温暖过冬、减少空气污染具有重要意义,是北方地区广大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必须坚定信心,明确方向,权利推进。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编制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以旗区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市直各有关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清洁供暖工作,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效能,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力争2021年,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70%,2023 年根据实施情况,按照国家自治区清洁取暖有关要求,适时制定目标。热网系统失水率、综合热损失明显降低。新增用户全部使用高效末端散热设备,大力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为统筹推进冬季清洁供暖工作有效开展,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清洁供暖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将清洁供暖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任务,确保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按时限高标准完成清洁供暖工作目标任务。同时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并要求各旗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对清洁供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推进清洁供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清洁供暖的强大合力。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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