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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鄂尔多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0-04-23 19:47: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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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呼和浩特海关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的有关精神,建立鄂尔多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联防联控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协调解决口岸联防联控工作的重要事项。 

  (二)加强对口岸出入境人员的卫生检疫,及时发现需要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做好入境航空器的卫生检疫并对其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入境货物、快件、入境旅客携带物品的查验和检验检疫工作,防止禁止进境的货物和物品入境。 

  (三)落实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有效控制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传播和扩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四)国内外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及时调整有关涉外经贸活动以及有关畜禽动物及其品和其它关货物的进出口贸易,做好出入境人员健康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宣传教育工作。 

  (五)督促联防联控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有针对性落实口岸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联防联控工作组成员单位 

  鄂尔多斯海关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铁路民航中心、鄂尔多斯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公安局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鄂尔多斯边防检查站 

  市商务局(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市农牧业局 

  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工作流程 

  监测预警启动响应应急处置终止响应后续管理。 

 

 

  相关链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鄂尔多斯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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