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维护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气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及“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市监办发〔2024〕9 号),截至目前全市承接“年夜饭团圆饭”餐饮单位共214家,共统计除夕年夜饭预订1621家(场)次、2158桌,初一至初八团圆饭预订8959家(场)次、22416桌。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以宴会承办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农村牧区集体聚餐(流动餐馆)、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美食街(区)、农(牧)家乐、“年夜饭”供餐单位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节前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餐饮单位1645家次,其中检查承办“年夜饭、团圆饭”餐饮服务单位368家次,养老机构食堂54家次,医疗机构食堂17家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55家次,其他餐饮服务单位1051家次。发现未穿工装、未戴口罩等一般性问题256条,责令改正36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责成限期整改,积极开展“回头看”完成整改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