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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进度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0-04-24 09:19:01      作者:陈平      来源: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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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至21日,市应急管理局督导组赴杭锦旗、乌审旗对中央和市级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进度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听取了杭锦旗、乌审旗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报,查阅了资金发放相关资料,并对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标准范围和程序发放,专项用于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三要加快资金发放进度,切实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好资金发放台账管理,督促乡镇规范发放登记,真正把好事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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