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了市级奖补、旗级预算、社会协同、村集体投入、群众筹资筹劳的“五级分担”资金筹措机制,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广泛动员全旗122家驻地企业投身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为人口多、面积大、任务重的33个嘎查村每年补贴5万元,其它嘎查村每年补贴3万元,常住户每年每户补贴100元。
二是强化农牧民主体作用。完善村庄常态保洁制度,通过定人、定岗、定责,将村内公共区域的保洁任务交由村委会负责,旗镇村户四级分别签订《环境卫生目标责任书》,各镇均组建了保洁、清运、管理“三支”队伍,平均每个社配备1—2名保洁员,人数规模达760人,优先雇佣贫困户104名,有效调动了农牧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三是推行高效环卫管护机制。推动城郊区环卫保洁一体化,在中心城区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13个嘎查村,实行“户保洁、村收集、旗处理”模式,生活垃圾处理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引入专业化保洁公司,将东部矿区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整体外包,形成“政府监管、企业服务”的工作机制,既降低了管理成本,又提高了管护成效。
四是创新模式巩固乡村治理成效。创新推行“四权四制三把关”村级民主管理模式,各镇成立民主决策领导小组,负责对执行“四权四制”村级民主管理工作程序进行指导审核和三次把关。通过推行“四权四制三把关”村治模式,村级事务充分依靠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按法定程序管理,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2020年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清零,138个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部清零,年底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