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总面积11645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61个嘎查村,总人口13.27万人,现有各类民政对象3490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2627人,重点优抚对象262人,五保供养对象265人,三民对象256人,孤儿、三无人员80人,占全旗总人口的2.63%。近年来,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急难救助、慈善救助工作力度,有效发挥兜底保障功能,为顺利实现全旗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完善救助制度,拓宽政策覆盖面
一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标准由2013年560元/人/月和400元/人/月提高到了584元/人/月和439元/人/月。近五年来,累计为城市低保户10327人,发放低保金7824.7万元;农村低保户28529人,发放低保金12267.6万元。实现城乡低保金每月10号前“一卡通”封闭发放,广大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有力保障。二是扎实推进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全旗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0元和6852元,近五年来年共为1566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金1558万元;城镇“三无”、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为15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为1100元/人/月,近五年累计为214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金404.57万元;为229名孤儿发放供养金472.19万元。三是切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实行全额资助。针对特困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中需要就诊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需要在门诊维持治疗的重残重病人员,每年发放300元的限额门诊医疗救助卡,用于门诊和定点药店购药。特困供养人员患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予以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患普通疾病和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部分,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其他特殊困难救助对象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重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0万元。五年来,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03万元,救助1775人,有效的解决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统筹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制定出台《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将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性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其他临时性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系的家庭和个人列为救助对象,按照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三个要素确定具体救助标准。五年来,累计发放救助金490.3万元,救助5058人次。五是积极探索“救急难”试点工作。为有效的缓解突发变故给群众正常生活带来的冲击,守住了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的底线,2014 年9月份,乌审旗制定出台了《乌审旗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相结合的立体式救急体系,实现了急难救助无盲区, 先后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突发疾病等“急难”家庭832户,发放救助资金258万元。六是全面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改善老年人生活,提高老年人社会地位,促进家庭和谐,2012年起,我旗高龄津贴实行普惠,即为75至79岁老年人100元/人/月生活津贴,80至99岁老年人150/人/月,百岁老人500元/人/月生活津贴,已累计发放高龄津贴3500多万元。
二、优化工作方法,提升精准识别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建立了《乌审旗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办法》《乌审旗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乌审旗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方案》《乌审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办法》《最低生活保障投诉举报制度》《分类核查和定期报告制度》《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为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使社会救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科学核算申请低保家庭真实收入状况。由残疾等级、年龄、疾病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劳动力系数,根据上年度本地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百分之六十或上年度七个月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乘以劳动力系数和人数计算出务农和打工家庭的年收入。计算收入时,在家庭年收入基础上扣减合理性支出及大病、重残、单亲、老年等项目,确保计算出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准确合理。对于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实际收入不足的,及时组织召开家庭收入综合评议会议进行专门的评估审定,并进行张榜公示,确保困难家庭都能得到及时、精准的救助。用新方法测算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2017年1月较2016年12月大幅减少了991户1920人。三是规范动态管理。建立城乡低保执法平台,将保障对象家庭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实行经纬度定位。旗民政局、各苏木镇分别对低保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和分类复核,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实行年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实行月审,农村牧区实行半年审、季审。今年以来,通过年度申请评议和定期复核程序,共停发因收入增加、上学子女毕业及就业、购买使用消费型车辆、领取高额补贴或工资性收入的低保对象196户368人,新增符合条件低保对象274户570人。四是规范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成立了乌审旗城乡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核对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新申请和已经享受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待遇的家庭和个人的经济状况;建立了由民政牵头、社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核对平台,坚持“逢救必核”,对各类享受社会救助待遇和新申请保障的家庭收入及生产资料和生活状况进行核查比对,为公正合理的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供技术保障。五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在旗人民医院、蒙医医院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及时即算窗口,2013年以来,共救助120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金35万元。“一站式”医疗救助的实施,简化了医疗报销程序,由出院后提出申请在民政部门报销直接简化为在医院直接报销,变事后报销为即时报销,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因资金不足延误治疗及医药费用报销滞后的难题。
三、加强部门联动,实现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扶贫开发中的托底保障作用,乌审旗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工作。一是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与扶贫开发的衔接。通过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交互核对,将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中符合扶贫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畴,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截止目前,全旗共有国贫户39户104人,已纳入低保12户25人; 市贫户854户2351人,已纳入低保113户277人,特困供养7户7人,实现了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医疗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市、旗卫生部门确定的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的,其住院治疗或门诊放化疗、透析、输血治疗的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参照城乡低保对象标准,按照70%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10万元。三是加强临时救助制度与扶贫开发衔接。充分发挥苏木 镇人民政府对临时救助对象的主动发现作用,及时掌握并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的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及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对于情况紧急、不及时予以救助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按照“救急难”程序予以救助,使其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建立特别救助金制度,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大刚性支出经扣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付部分超出全自治区农牧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经扣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付部分超出全区农牧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且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自付刚性支出的,给予特别救助。
四、注重多元推动,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老有所养是民生要计。乌审旗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13496人,占总人口的10.1%,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971人,全旗已步入了老龄社会。近年来,乌审旗把养老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互助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社会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环境全面改善。一是居家养老方面。建立了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整合便民生活问询、生活关怀救助、社会救助等各类社会服务信息,面向全旗60周岁以上老年群体提供便民生活、爱心互助、为老服务、主动关怀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开通了“12349” 24小时便民为老服务热线,根据老人的服务需求及时派单至服务中心,再由服务中心派单至加盟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提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满足了老年人日益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同时,充分发挥老年人时间充足、知识全面、经验丰富等独特优势,动员和组织全旗老年人广泛参与社区服务、科普宣传、科技咨询和指导开展社会文体活动、指导青少年成长等社会公益活动,克服空虚和失落感,维持较好的精神状态和一定的活动水平,实现健康养老。二是互助养老方面。通过采取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本级财政安排预算资金,社会各界帮扶,鼓励民间力量注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对旧村委、旧校舍进行翻修改造,2014年以来,共新建和改扩建互助养老幸福院14所,总占地面积647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53平方米,共有居住房间245间,可覆盖互助养老幸福院周边1849名老年人。互助养老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模式运作,集中居住就是在就近几个嘎查村设立一个互助养老幸福院,将空巢、高龄、独居等老年人集中起来共同生活,既保持了老年人原有的人际交往和亲情关系,满足了老年人故土难离的心理需求,又为他们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分户生活就是向每户或者每位老年人分配一套30—60平方米水、电、暖、库房等生活设施相对完善的小型住房,衣、食、住、医等生活费用自理,自我管理、来去自由、吃住随意。统一管理就是由苏木镇授权村委会对水、电、暖和道路等基础设施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互助养老幸福院的正常运行。三是机构养老方面。为改变原有敬老院建设规模小、床位少,房屋破损严重、分布坐落不合理等状况,我旗根据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分布等实际情况,按照布局合理、集中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在西部无定河镇建成了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38平方米,设置床位80张,总投资302.7万元的无定河敬老院,中部嘎鲁图镇建成了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68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总投资1543万元的嘎鲁图中心敬老院,在东部图克镇开工建设了占地面积1.01万平米、建筑面积1708平米、设置床位100张的图克敬老院,现已完成主体工程。目前,全旗自愿入住的五保老人、“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已全部进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四是社会养老方面。为改变原有敬老院服务对象单一、“一床难求”的问题,我旗启动建设了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585.5平方米,设置床位140张,总投资1955万元的乌审旗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目前一期工程已正式投入运营,可为全社会各类乓馊胱±夏耆颂峁┮搅啤⒒だ怼⒁醚鼗场⒖蹈唇∩砦惶宓娜轿环瘢懔瞬煌愦尾煌枨罄夏耆搜戏裥枨蟆N迨且搅蒲戏矫妗=谏笃炖夏暄ぴ汉透侣惩贾行木蠢显喝范ㄎ煲窖岷鲜缘悖胛谏笃烀梢皆呵┒┏て诤献餍椋⒘艘搅破餍导俺S靡┢放浔钙肴淖ㄓ靡┓浚才抛乓轿袢嗽倍ㄆ谧铮先颂峁┳ㄒ档囊搅啤⒖蹈础⒒だ淼确瘢怀浞址⒒又忻梢爸挝床 焙脱=〉挠攀疲岢盅嫌胙嘟岷希弥忻梢酵颇谩茨Φ日锪品椒ㄈ嫣嵘胱±夏耆松硇慕】岛蜕钪柿浚欢ㄆ诙岳夏耆说纳硖褰】底纯鼋懈偌觳椋⑽恳晃焕夏耆私⒔】档蛋福龅郊膊〉脑绶⑾帧⒃缰瘟疲蛔橹煅匣だ泶右等嗽辈渭幼灾吻⑹凶橹母骼嘧ㄒ导寄芘嘌担匣だ碓背种ど细诼实玫?00%,养老管理水平和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