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鄂尔多斯市财政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本级扶贫专项资金1.22亿元。该笔资金按照脱贫攻坚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旗区”要求,以国家贫困人口数量、市级低收入人口数量、牧区旗区等三个因素为主要分配因素,切块下达到各旗区,并对2016年脱贫摘帽的杭锦旗倾斜支持。
此次下达的资金将由旗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一是实施产业扶贫工程,二是实施扶贫发展互助资金项目,三是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四是实施电商扶贫工程,五是实施扶贫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工程。2017年度确保完成国家标准下贫困人口680人稳定脱贫,扶持市农村牧区低保标准下低收入人口32494人再增收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