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一环,自全面深化改革以来,杭锦旗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全旗公安机关共办理身份证30126份、办理各类户口手续3万余份,补录户口88人,删除重户314人,清理无相片人员16人,受理因私普通护照申请409件、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77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78件。
一、全力推动“户政”改革落地见效。一是推行“一元化”户口登记。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工作通知要求,自2016年7月1日起统一城乡户口登记,户口性质不再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统一转换为“居民家庭户”或“居民集体户”。二是畅通落户通道。允许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进入城市、建制镇居住生活的农村牧区籍人员,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条件申请落户城镇,也可以凭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申请落户城镇;全面放开农村牧区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人口、在城镇长期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牧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放宽投靠类落户条件。三是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深入推进信息采集和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广泛宣传、全面摸底,通过查阅档案、入户访查、关联排查、网上比对、发函协查等方式,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查证,对查证属实的无户口人员信息分类登记造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结合我旗实际,对清理登记的无户口人员,分类解决落户问题,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权益。四是下放审批权限,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按照“便民利民、能放必放”的原则,将户籍业务中的 “鄂尔多斯市内迁入迁出审批”等权限下放到基层派出所,方便群众办理。
二、全力创新“户政”服务理念。一是推行阳光温馨服务。通过QQ群、微信平台及公安互联网门户网站及制作图板、便民服务卡等形式,主动公开民警信息、便民措施、政策制度、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及户籍民警联系方式和监督方式等,方便群众随时查询、咨询,增加户籍服务透明度,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精心编制阳光户籍服务指南,将户口证件申办、户籍业务申办等多类业务模版下发到各户籍窗口,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理各项户籍业务。二是推行预约、代办、上门便捷服务。制定预约留办制度,辖区群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和电话预约等方式,提前与辖区民警预约,留办所有手续,涉及审批事项,由户籍内勤上报旗局治安大队,统一代办,极大提高办事效率;针对辖区内年老体弱、出行不便的孤寡老人及困难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切实解决特殊人群及偏远山区办理户籍业务不便的困难。三是推行“电话回访”制度。推行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电话回访”制度,每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由治安大队负责人随机抽取部分申请人资料,就民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证时限进行电话回访,对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登记、倒查核实,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四是开通紧急办证“绿色通道”。对非工作时间群众因急需户口注销或考前补办身份证等特殊情形的制证申请,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来办证大厅办理业务的年老体弱、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优先办理,针对户政业务受理高峰时段,实行窗口人员提前上岗、延时下班等制度,延长窗口受理时间,满足群众办证需求。
三、全力推行“互联网+户政”工作模式。一是实行网上办理户籍。依托微信视频、QQ视频、电话等网络通讯工具,对户籍办理人员身份进行远程认证,办理完毕后将户籍证件邮寄给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办理户籍;建立全旗户政微信平台,部分审批事项,通过微信平台先进行电子审批,相关材料可延后上报,提高了办事效率,为群众节省办事成本。二是开发“便民服务”小软件。民警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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