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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环保局规划与监测科工作进展
发布时间:2017-08-16 09:59:00      作者:鄂尔多斯市环保局规划与监测科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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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局党组悉心关心和指导下,我科室以立足本职、服从大局为出发点,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高效配置各类资金,扎实有效地开展科技监测,有条不紊地开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各类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监测方面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以及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有关管理要求,在2016年环境统计数据的基础上,筛选出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共286家,其中包含2016年国控重点监控企业73家,2017年市控重点监控企业213家。一是要求旗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旗区环境监测站及有监测能力的开发区环境监测站要将市控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每半年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将监督性监测结果予以网络公开,并按时报送至市环境保护局备案。蒙西开发区和大路开发区环保监测站应抓紧办理计量认证资质,尽快开展监测工作。二是要求纳入名单的国控和市控重点工业企业均应当开展自行监测。各相关企业须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审核,并及时将监测结果通过网格公开。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自行监测报告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未公开监测结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三是今年5月联合市监测站对全市20个空气质量自动站进行检查,对乌审旗等5家未按要求建设联网的自动站进行了通报,要求立即整改。四是出台第三方检测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联合市监测站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盲样和标气,从6月份开展全市13家备案机构的考核,目前已经检查完5家,其余正在进行中。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规范,对其也是促进和提高。五是7月份按照党组安排,对上半年旗区开发区开展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东胜、准旗、达旗工作推进较好,蒙西和大路尚未取得资质。同时对企业自行监测完成情况分别下达通报文件和整改处罚文件,对全市家87家自行监测发布企业进行逐一梳理和处理。

二、专项资金方面

按照2016年自治区环保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的对2013年-2015年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对蒙西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粉尘治理项目、鄂尔多斯市中能源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物流配送中心全封闭技改项目、伊旗札萨克污水处理厂扩建中水回用工程、鄂尔多斯市东达移民新村污水处理项目、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鄂尔多斯市蒙泰热电脱硫技改工程等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调度、积极整改。

同时积极对接市财政部门对去年市站、支队、排污权交易中心收缴的4300万元返还我局,用于能力建设和运行经费,申请2017年市级财政排污费专项资金6000万元。组织申报并积极争取,获得中央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资金1000万元,用于东胜区和鄂旗农村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

三、环统方面

完成2016年年度环境统计工作和2017年度第一、二季度的季报工作。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按照我市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要求,整建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考核指标中五大类29项指标档案,准备第三年度的迎检。二是配合市经信委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三是积极对接各类上级和市级资金。四是继续开展第三方环境监测站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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