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双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市气象局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鄂尔多斯市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现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和鄂尔多斯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1.鄂尔多斯市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
2.鄂尔多斯市气象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气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气象局
2022年3月28日